离婚并不是一方承担所有债务。
1、离婚后,可否由一方承担债务,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一方承担债务的,可以由一方承担债务,但不能阻止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债权;
(2)如果是个人债务,由个人来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个人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二、夫妻一方债务如何认定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或因所附停止条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该债务在婚后才发生,也仍为婚前的个人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因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理应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道事后也未追认,该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面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通过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话,向人民法院起诉,确实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交接,不是由一方承担所有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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