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立案财产保全有哪些方式?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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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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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立案财产保全方式包括查封,冻结,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如果必要的情况,可以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民事立案财产保全有哪些方式?

一、民事立案财产保全有哪些方式?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4、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二、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危害

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加大调解难度。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且债权人自以为掌握主动权,不同意对债务人让步,给法院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

损害司法权威。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通常远远小于查封标的,致使债务人对法院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侵害对方利益。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一般会影响到债务人的生产或生活,尤其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一些债务企业因此将陷入生产经营的困境,企业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民事立案的财产保全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财产保全方式,如果滥用财产保全,可能会造成的危害包括浪费司法资源,侵害对方利益,损害司法权威,加大调解难度等,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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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立案后用保全财产吗
1浏览 2025-02-13
民事诉讼立案后怎么做财产保全?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展开全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br/>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br/>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br/>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br/>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br/>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br/>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br/>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二。财产保全的程序:<br/>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br/>2.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br/>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br/>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讼的等。<br/>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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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立案后用保全财产吗
0浏览 2025-02-13
我现跟我所在公司在打劳动纠纷官司,现公司很有可能会把公司给卖掉,因现在公司状况不太好,我就是想申请财产保全,想问一下民事裁定财产保全立即执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律师回复] <br/>1、需要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br/>2、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br/>第<br/>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br/>第<br/>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br/>第<br/>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br/>第<br/>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r/>第<br/>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br/>3、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br/>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br/>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br/>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br/>4、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br/>5、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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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到财产保全多久
39浏览 2025-01-15
你好,朋友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上了法庭,想要问一下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有什么格式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下面是一个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的范本,供你参考:<br/>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br/>(______)______民保字第______号<br/>  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br/>  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被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br/>  申请人______因______(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______(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______(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等)担保。<br/>  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______(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br/>  ______(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的内容)。<br/>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br/>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br/>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br/>审判员:____________<br/>______年____月____日<br/>(院印) <br/>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br/>书记员:____________<br/> 附:<br/> <br/> 民事裁定书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诉讼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所做出的判定。它与判决有着本质的区别,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即为保证诉讼过程的进行。判决主要是解决实体间题,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br/> 第<br/>一,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时,应认真进行审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的条件,第109条规定的起诉方式,第111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决定案件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且将裁定书和原告起诉的有关材料送达和退还给原告。<br/> 第<br/>二,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用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br/> 第<br/>三,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br/> 第<br/>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br/> 第<br/>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br/> 第<br/>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而使诉讼程序暂时停止。<br/> 诉讼终结,是指民事诉讼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而出现的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不能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诉讼程序。<br/> 第<br/>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br/> 第<br/>八,中止或终结执行。执行中止,是指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继续执行。<br/>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br/> 第<br/>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br/> 第<br/>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br/> 第十<br/>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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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立案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可以冻结
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41浏览 2024-09-21
四年前我叔父和别人一起合作开发房地产,没有想到的是到了现在我叔父居然被别人给起诉了,因为我叔父一直都在强买强卖,所以帮忙问问80万民事立案财产保全费用多少钱
[律师回复] <br/>首先,因诈骗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如果公安机关已按刑事案件立案了,通常该款项会被认定为脏款,公安机关应予追回返还被害人,如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受清偿了的,则就不能向法院起诉追回该款了。<br/>其次,如果按民事案件起诉,或者你仅是在案情介绍中认为是诈骗而实际上公安机关并未按刑事案件处理。诉讼费用又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两部分。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交纳,具体请见以下的法律依据。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则财产保全申请费为5000元。<br/>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br/>(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br/>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br/>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br/>2.5%交纳;<br/>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br/>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br/>1.5%交纳;<br/>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br/>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br/>(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br/>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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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和婶婶财产诉讼,那诉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格式是怎么样的呢?有什么样的内容呢?什么需求?
[律师回复] 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br/>_____人民法院<br/>民事裁定书<br/> <br/> ( ) 民初字第 号<br/> <br/>原告____________<br/>被告____________<br/> <br/>本院在审理________一案中,____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________,并已提供担保。<br/> <br/>本院认为,________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____________的规定,裁定如下:<b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br/>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br/> <br/> <br/> <br/> <br/>审判长____________<br/>审判员____________<br/>审判员____________<br/>____年____月____日<br/>(院印) <br/> <br/>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br/> <br/> <br/>书记员____________<br/> <br/> <br/>附:诉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范文<br/> <br/>一、首部<br/>依次写明以下事项:<br/>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br/>2.文书名称<br/>3.文书编号<br/>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br/> <br/>二、正文<br/>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即“本院在审理____诉____(案由)一案中”。<br/>2.写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事项。依次写清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诉讼地位及申请财产保全的日期、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说明是否提供担保。表述为:“本院在审理____________一案中,原(被)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________,并已提供担保”。对于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不写“并已提供担保”一句。<br/>对于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____告____”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主要是写明客观存在的足以影响未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事实根据和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br/>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应写明对被申请人在何地的何种财产采取何种保全方法。<br/>3.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写明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即“本院认为____告____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的,表述为“本院为了________”,在“本院为了”之后的空白处,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br/>4.法律依据。在“依照”后的空白处内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法律依据应当写全称,并且有条款项的,写到条款项。<br/>5.裁定结果。在“裁定如下”的空白处写明裁定结果,即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具体写明作为保全标的的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以及保全的方法。<br/>6.说明本裁定书的法律效力。表述为:“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br/> <br/>三、尾部<br/>应依次写明以下事项:<br/>1.裁定书尾部的署名。组成合议庭的,由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和审判员共同署名;独任审判的,由独任审判员署名。助理审判员参加合议庭或独任审判的,署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署人民陪审员。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br/>2.制作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为裁定的决定日期。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写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日期;未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而经院长或庭长签发的案件,仍应写合议庭评议或复议作出决定的日期。<br/>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应端端正正地加盖在制作日期的年、月、日中间,俗称“掩年盖月”。<br/>4.书记员署名。<br/>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br/>二审诉讼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可参照本样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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