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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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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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应当由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以及个人的证明文件到当地的派出所来提交办理申请,并由相关人员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办理居住证明,具体情况下可以咨询民警来进行了解。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一、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临时居住证办理程序:

1、流动人口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2、流动人口上交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流动人口,待流动人口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3、流动人口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拍照、缴费、领证。

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一)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二)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

(三)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

(四)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

(五)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

二、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和居住证的关系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因此,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的回执和居住证不产生必然联系,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居住登记的依据以公安机关警综系统的登记情况为准,社保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购房合同等不能替代系统的登记。

办理居住证过程中遇有问题,可咨询当地公安部门,也可咨询市公安局。

对于流动人员居住证明的具体办理程序,是需要基于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在办理时还需要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办理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是无法办理流动人口的居住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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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和居住证有什么区别
南宁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和居住证的区别是居住证明只有证明作用,而居住证则不仅证明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还代表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当地的人民所享有的一切待遇,例如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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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可以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吗?
流动人口可以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明的。在办理证明的时候,此时是需要申请办理暂住证或者是居住证的人前往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现在被称为居住登记手续。当时扎审查完资料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会收到由民警当场受理并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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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请居住证明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居住地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长期在我处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与被证明之间的关系:
被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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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流动人口居住证明这么写?
租房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就需要写上证明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还有现租赁房子居住的地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居住房子的时间,最后就需要写上居住证明人的名字和时间,这样才能算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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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居住证,怎么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一、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带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3、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 二、办理居住证的手续: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三、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3、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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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上的居住证明是怎么办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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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流程是什么?
南宁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流程是:流动人口应当带着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我国的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的,此时是应当登记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并且我国的用人单位需要督促流动人口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相关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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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在社区居住居住证明哪开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户口在社区居住居住证明哪开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
1、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2、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
3、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4、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以涟源市为例,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所需材料: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办理流程:
一、审批流程: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需协管员或本人填写《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派出所社区民警核实签字,填写《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审批表》并附申领材料装订成册,由派出所分管所领导审核批准后,录入居住证系统受理居住证,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批。
二、办理规范: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2、居住地证明材料: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需提交相应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2)居住在租赁房屋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出租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居住在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家中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可以证明系父母子女的证明文件,及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4、连续就读学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住宿的材料。
5、代为申领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扩展资料《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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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办理流程是:流动人口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即可。在我国的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中,如果是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相关的居住地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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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时间证明可以办北京居住证吗
[律师回复] 根据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规定:
1、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2、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监护、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明。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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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居住证和居住时间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规定:
1、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2、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监护、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明。
派出所居住证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案底,同样可以到居住附近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有案底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扩展资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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