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理由包括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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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再审的理由包括有新的证据,所以推翻原来的判决和裁定的。当然了,如果说存在着原来的判决和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情况之下,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当中所规定的可以再审的理由。
再审的理由包括有哪些?

一、再审的理由包括有哪些?

再审的理由包括有新的证据,所以推翻原来的判决和裁定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二、再审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1、已生效的判决。但通过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非讼程序作出的判决、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指对于婚姻关系这一身份关系的判决不能申请重审,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若涉及已分割的财产,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再审,涉及判决书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已经生效的裁定书,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可以再审,但可以上诉。

3、符合法定情形的生效调解书。

法院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程序的,要求生效的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当事人申请对调解书再审的事由,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合法原则;检察机关监督调解书的事由是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当代的社会,对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不服的情况之下可以提出上诉,因为这种情况之下一审法院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二审人民法院一旦判决作出,那么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就不能够再次提出上诉,但是可以在存在再审理由的情况之下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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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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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对下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或者上一级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 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 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
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
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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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对下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或者上一级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 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 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
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
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再审事由中的新证据包括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的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才符合再审的条件。因此,“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是再审中新证据的认定标准。如果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证据只是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一般瑕疵的,则不应当认定为新的证据。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再审中的新证据作出了细化规定,即“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条文中的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有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再审中新证据的认定具体有以下几种:

1)新发现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

2)新取得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

3)新形成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讼。

4)未质证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中已经提交,由于原审的原因,未组织质证且未作裁判根据的。扩展资料: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人民代表国家作出的。申诉虽然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要求人民进行审查处理的一种请求,但是申诉并不是必然引起人民对案件重新进行审判。人民只有对各种申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后,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
一、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也就是说,申诉人提供了人民在审判时没有掌握的事实材料,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对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重大情节在认定上发生了错误。一个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客观发生过,犯罪行为是否系被告人所为,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能力,犯罪前后的表现等;一个案件的重大情节包括被告人作案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情节。一个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或重大情节在认定上发生错误,就可能影响对整个案件的判断,这就需要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等情况。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间存在矛盾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引用法律出现错误。引用法律错误即判决、裁定所引用的法律包括条款、有关司法解释时出现错引;定性定罪错误,就是判决、裁定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判刑错误就是判处的刑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轻、重限度,如轻罪重判、不应该适用附加刑的适用了附加刑或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未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应当从轻的作了从重处罚等情况。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等行为。人民的法官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执法人员,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应当清正廉明,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如果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存在利用职权赃款、收受当事人的贿赂,或者出于私情故意曲解法律,公然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等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不仅违反了审判原则,而且也可能是不公正的,理应予以纠正。但是,申诉人如果仅凭怀疑、分析或推理就认为法官有、、枉法裁判行为,这是不能作为提出重新审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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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中止审理的事由包括哪些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死亡的情况,此时需要先等其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参加诉讼的。2、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具有了诉讼行为能力,还没有确定其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终止了,但还没有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因为不可抗拒的事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的审理必须以另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但另外的案件此时还没有审结的。6、法律规定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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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申请再审人包括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申请再审人包括三种情形:
(1)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且该当事人必须是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当事人;
(2)对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案外人;
(3)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继受人。
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提出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的,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于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经审查,其中一方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即应裁定再审。部分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其余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的,在裁定书中载明部分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对于其余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是否成立不作结论。各方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的,一并裁定驳回。
4、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自然人职业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外国籍或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应注明其国籍及所处地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住址写为“住(具体地址)”;再审申请书上载明的地址与生效裁判或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住址写为“住(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现住(再审申请书上载明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写为“住所地:(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住所)”。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款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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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理回避的理由包括什么
1、属于本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亲属与本刑事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可能会造成影响。5、接受本案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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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独立民事抗诉再审程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抗诉再审程序有哪些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二审的或者是上级提审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议庭。民事诉讼法对提审的条件无明确的规定,而是由上级视案情作出是否提审的决定。一旦决定提审,则不论案件原来是一审还是二审,均直接按二审程序审理,作出终审裁判。而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向同级提出,并应按《人民组织法》规定由上级审理,这是直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提级审理,故对民事抗诉再审案件应直接按二审程序开庭审理,作出终审裁判。
抗诉再审案件的性,主要是指抗诉再审程序与一审、二审程序的不相融性。由于这种不相融,决定了抗诉再审案件不能适用原来审理该案的一审、二审程序审理,而应当设计专门的、的程序来审理抗诉再审案件。
由于我国没有的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和抗诉再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再审程序的启动方面。再审程序启动之后,三种不同启动方式所提起的再审案件就统一适用单一的、无实质性差别的再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通常意义上所讲再审程序,经常呈现为一个混杂了当事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抗诉再审诸多因素的审理程序。同样,抗诉案件的审理,亦往往并不局限于抗诉本身,而涉及到与抗诉无关或是无实质关联的诸多因素,比如当事人的申请再审、当事人的利益考量等。司法实践中,宣读完抗诉书后,抗诉案件的审理就基本转化为普通的再审案件。
就单一的程序构成而言,抗诉再审程序属于再审程序的一种。不同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抗诉再审程序仅仅是指由的抗诉所启动的、以审理抗诉请求为主导内容的再审程序。尽管这个界定在概念上并不是特别准确,但就指向对象来看,基本上能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程序清晰地区别开来,并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剔除出抗诉再审程序。虽然纯粹的抗诉再审程序可能会在再审程序中与其他程序相混杂,但这种混杂,是一种相互的程序个体之间的混杂,并不是可以相互否定和替代的混同,不能否认抗诉再审程序不同于其他两种再审程序的存在性。现实中的抗诉再审程序,除了审理的抗诉请求之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与抗诉请求无关的内容。这种情况,只能说明这个再审程序中除了抗诉再审程序,还包括其他的程序内容,或者说这个再审程序本身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抗诉再审程序,而是搀杂多种程序内容的混合性程序。
抗诉再审程序的纯粹化视角,就是要求从抗诉再审程序自身来认知、理解抗诉再审程序,从那些真正属于抗诉再审范畴内的因素来分析抗诉再审程序,避免那些非属抗诉再审程序的因素,特别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的因素造成对于抗诉再审程序的误解。
独立民事抗诉再审程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抗诉再审程序有哪些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二审的或者是上级提审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议庭。民事诉讼法对提审的条件无明确的规定,而是由上级视案情作出是否提审的决定。一旦决定提审,则不论案件原来是一审还是二审,均直接按二审程序审理,作出终审裁判。而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向同级提出,并应按《人民组织法》规定由上级审理,这是直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提级审理,故对民事抗诉再审案件应直接按二审程序开庭审理,作出终审裁判。
抗诉再审案件的性,主要是指抗诉再审程序与一审、二审程序的不相融性。由于这种不相融,决定了抗诉再审案件不能适用原来审理该案的一审、二审程序审理,而应当设计专门的、的程序来审理抗诉再审案件。
由于我国没有的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和抗诉再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再审程序的启动方面。再审程序启动之后,三种不同启动方式所提起的再审案件就统一适用单一的、无实质性差别的再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通常意义上所讲再审程序,经常呈现为一个混杂了当事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抗诉再审诸多因素的审理程序。同样,抗诉案件的审理,亦往往并不局限于抗诉本身,而涉及到与抗诉无关或是无实质关联的诸多因素,比如当事人的申请再审、当事人的利益考量等。司法实践中,宣读完抗诉书后,抗诉案件的审理就基本转化为普通的再审案件。
就单一的程序构成而言,抗诉再审程序属于再审程序的一种。不同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抗诉再审程序仅仅是指由的抗诉所启动的、以审理抗诉请求为主导内容的再审程序。尽管这个界定在概念上并不是特别准确,但就指向对象来看,基本上能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程序清晰地区别开来,并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剔除出抗诉再审程序。虽然纯粹的抗诉再审程序可能会在再审程序中与其他程序相混杂,但这种混杂,是一种相互的程序个体之间的混杂,并不是可以相互否定和替代的混同,不能否认抗诉再审程序不同于其他两种再审程序的存在性。现实中的抗诉再审程序,除了审理的抗诉请求之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与抗诉请求无关的内容。这种情况,只能说明这个再审程序中除了抗诉再审程序,还包括其他的程序内容,或者说这个再审程序本身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抗诉再审程序,而是搀杂多种程序内容的混合性程序。
抗诉再审程序的纯粹化视角,就是要求从抗诉再审程序自身来认知、理解抗诉再审程序,从那些真正属于抗诉再审范畴内的因素来分析抗诉再审程序,避免那些非属抗诉再审程序的因素,特别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的因素造成对于抗诉再审程序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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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再审由谁审理
在我国刑事案件再审由相关的审理法院的上级法院、基层法院和高级法院进行审理。审理时,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由上级法院进行指定办理。按照我国的法院再审规定办理,对这类违法案件的实际情况判罚这类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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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再审区别包括哪些?
申诉再审区别在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而申请再审是一项诉讼性权利。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而再审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会存在困难,但申请再审则相对容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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