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跨国合同纠纷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产生跨国合同纠纷首先需要确定合同纠纷所使用的实体法律,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选择适用,也可以按照法定的情形予以选择;在确定实体法之后,还需要确定争议的处理方式,之后就可以运用仲裁或者是诉讼、协商的方式来处理。
产生跨国合同纠纷怎么办?

首先,关于合同纠纷适用的实体法法律,第一顺序为意思自治优先。为了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后适用实体法律的不确定性,建议合同签订主体在签订涉外合同时尽量选择熟悉的中国的法律,即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涉及合同纠纷时,双方同意选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其次,关于合同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涉外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通常被建议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而非诉讼方式。原因在于合同纠纷最终的解决很可能需要涉及法院的执行,而各个国家之间法院判决书的承认和执行受到诸多限制,一份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在其他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都比较困难。但是通过仲裁方式获得的一份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往往比法院的判决书更能得到不同国家法院的承认和执行。

中国作为公约的成员国之一,和世界上其他160余个成员国之间互相承认和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若需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前提在于存在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另外,在一份涉外的合同中,如果同时约定了诉讼和仲裁的纠纷解决方式(或诉或裁),相应的约定仲裁部分并不必然无效。按照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合同中若涉及或诉或裁条款,一般认为诉讼条款有效,而仲裁条款无效,最终可能将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关于纠纷管辖的约定。首先,涉外业务,不论是投资还是贸易,一定要有完备的书面合同,因为相较于国内商业活动,跨境交易风险极高,若合同不完善,万一出现问题,则维权极为艰难;另外,合同中要明确约定纠纷管辖机构,只有在个别情况下可以选择法院管辖,比如能够确定境外合作方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大额投资且该投资近年连续盈利且有分红等),若无,则建议选择仲裁机构管辖,这样可以避开上文所说的“国内法院的判决在国外无法得到承认和执行”的问题,除非特殊情况比如有仲裁程序性问题等,一国仲裁在另一国法院是能够被承认并执行的。

其实涉外合同纠纷和我国国内的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处理涉外合同纠纷的时候,首先要确定处理该合同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只有确定准据法之后,才可以进入到下一步程序中,涉外合同纠纷和国内合同纠纷都可以运用协商、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来处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产生跨国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跨国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跨国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来起诉。但实际上如果是在国外所发生的合同方面的争议,那么也可以先选择向国外的法院提起诉讼,这就会涉及到《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管辖问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跨国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解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商业交往的步伐越来越大,跨国贸易越来越普遍,如果遇到跨国的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跨国合同纠纷,性质属于涉外合同纠纷,指合同的某一方面具有涉外因素,比如一方当事人可能在境外或者外国,或者交易商品在国外,或者是在外国提供报务等等。涉外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
第三方调解,或者申请提交国际仲裁机构裁决,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与纯属在国内发生的合同纠纷诉讼相比,涉外合同由于其跨境的特点,当事人有可能选择在国内有管辖权的,也可能可以向国外,当事人必须慎重考虑决定。不论是在哪里仲裁、诉讼,都有可能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涉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较为复杂,比如,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有我国境内诉讼,可以选择与案件有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但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强制性适用我国法律的除外。另外,涉外合同纠纷还有其他和国内合同纠纷不同的地方。
因此,如果发生跨国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向律师咨询,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权衡比较,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0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纠纷能跨省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我们可以通过向来解决,在过程中,房屋能买卖吗?
答案是否定的。
在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中,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
在房屋买卖纠纷中,房屋属于可被财产保全的范围,会限制当事人对其进行处置,所以在房屋买卖诉讼中房屋不能被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什么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称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Enterpris e、国际公司Inteational Firm等。1974年,经合理事会做出决议,此后统一采用“跨国公司”这一名称。 跨国主要是指发达国家的垄断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的垄断企业。 跨国公司委员会认为跨国公司应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跨国公司是指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内经营业务,而不论其采取何种法律形式经营,也不论其在哪一经济部门经营; 第二,这种企业有一个决策体系,因而具有共同的政策,此类政策可能反映企业的全球战略目标; 第三,这种企业的各个实体分享资源、信息以及分担责任。 跨国公司对国际投资的作用 关于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早在1976年的《关于国际投资与多国企业宣言》中就予以充分的肯定。该宣言 第一条写道:“通过国际直接投资。跨国企业在国与国间有助于资本、技术与人力的高效利用,故能为本国与东道国带来实际利益。从而能在提高经济与社会福利的水平上产生重大效果。” 从多年的国际投资实践看,跨国公司的确通过直接投资给东道国带来资金与技术,而且其效果不同于商业贷款与证券投资。直接投资的流量是稳定的,并且更容易偿付,因为跨国公司投资的基本都是长期项目。一般而言,跨国公司的投资能为东道国提供出口市场,通过高科技使生产经营从国内市场转向国际市场,增加了东道国的生产能力、就业机会和贸易出口实力。同时,还为东道国提供了管理技术,使设立于东道国的子公司进入跨国公司系统,从而产生竞争性收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为受害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后判断是否满足了起诉的条件,需要满足条件的需要受理等。如果对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什么叫跨国企业? 跨国企业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称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Enterpris e、国际公司Inteational Firm等。1974年,经合理事会做出决议,此后统一采用“跨国公司”这一名称。 跨国主要是指发达国家的垄断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的垄断企业。 跨国公司委员会认为跨国公司应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跨国公司是指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内经营业务,而不论其采取何种法律形式经营,也不论其在哪一经济部门经营; 第二,这种企业有一个决策体系,因而具有共同的政策,此类政策可能反映企业的全球战略目标; 第三,这种企业的各个实体分享资源、信息以及分担责任。 跨国公司对国际投资的作用 关于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早在1976年的《关于国际投资与多国企业宣言》中就予以充分的肯定。该宣言 第一条写道:“通过国际直接投资。跨国企业在国与国间有助于资本、技术与人力的高效利用,故能为本国与东道国带来实际利益。从而能在提高经济与社会福利的水平上产生重大效果。” 从多年的国际投资实践看,跨国公司的确通过直接投资给东道国带来资金与技术,而且其效果不同于商业贷款与证券投资。直接投资的流量是稳定的,并且更容易偿付,因为跨国公司投资的基本都是长期项目。一般而言,跨国公司的投资能为东道国提供出口市场,通过高科技使生产经营从国内市场转向国际市场,增加了东道国的生产能力、就业机会和贸易出口实力。同时,还为东道国提供了管理技术,使设立于东道国的子公司进入跨国公司系统,从而产生竞争性收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跨国诈骗判多少年,跨国诈骗多少年判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数额较大,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根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应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的问题日趋突出,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影响社会安定和水污染的治理。跨行政区域大到一个流域,涉及几个省,小到一个水库,一两个乡,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主要有:饮用水源的污染纠纷、养殖渔业方面的污染纠纷、农业方面的污水灌溉引起的纠纷。由于水污染纠纷的跨行政区域的特点,加之又关系人体健康,这些纠纷往往比较复杂,因此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采取协商、协调解决的办法。具体地说,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水污染涉及的行政区的人民政府,一般为江河、湖泊、水库等的上、下游、左右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政府。不同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在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时,应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当事人各方依法自觉自愿地达成协议;如难以协商解决的,可以由各方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共同上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各自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有关各方必须执行。有关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在协商或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时,应当遵循有利水环境保护,有利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有义务的一方应责成其履行义务;对因不履行义务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应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的问题日趋突出,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影响社会安定和水污染的治理。跨行政区域大到一个流域,涉及几个省,小到一个水库,一两个乡,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主要有:饮用水源的污染纠纷、养殖渔业方面的污染纠纷、农业方面的污水灌溉引起的纠纷。由于水污染纠纷的跨行政区域的特点,加之又关系人体健康,这些纠纷往往比较复杂,因此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采取协商、协调解决的办法。具体地说,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水污染涉及的行政区的人民政府,一般为江河、湖泊、水库等的上、下游、左右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政府。不同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在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时,应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当事人各方依法自觉自愿地达成协议;如难以协商解决的,可以由各方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共同上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各自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有关各方必须执行。有关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在协商或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时,应当遵循有利水环境保护,有利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有义务的一方应责成其履行义务;对因不履行义务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是如何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是如何样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应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的问题日趋突出,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影响社会安定和水污染的治理。跨行政区域大到一个流域,涉及几个省,小到一个水库,一两个乡,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主要有:饮用水源的污染纠纷、养殖渔业方面的污染纠纷、农业方面的污水灌溉引起的纠纷。由于水污染纠纷的跨行政区域的特点,加之又关系人体健康,这些纠纷往往比较复杂,因此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采取协商、协调解决的办法。具体地说,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水污染涉及的行政区的人民政府,一般为江河、湖泊、水库等的上、下游、左右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政府。不同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在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时,应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当事人各方依法自觉自愿地达成协议;如难以协商解决的,可以由各方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共同上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各自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有关各方必须执行。有关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在协商或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时,应当遵循有利水环境保护,有利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有义务的一方应责成其履行义务;对因不履行义务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0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的问题日趋突出,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影响社会安定和水污染的治理。跨行政区域大到一个流域,涉及几个省,小到一个水库,一两个乡,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主要有:饮用水源的污染纠纷、养殖渔业方面的污染纠纷、农业方面的污水灌溉引起的纠纷。由于水污染纠纷的跨行政区域的特点,加之又关系人体健康,这些纠纷往往比较复杂,因此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采取协商、协调解决的办法。具体地说,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水污染涉及的行政区的人民政府,一般为江河、湖泊、水库等的上、下游、左右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政府。不同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在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时,应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当事人各方依法自觉自愿地达成协议;如难以协商解决的,可以由各方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共同上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各自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有关各方必须执行。有关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在协商或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时,应当遵循有利水环境保护,有利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有义务的一方应责成其履行义务;对因不履行义务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跨国公司的定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称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Enterpris e、国际公司Inteational Firm等。1974年,经合理事会做出决议,此后统一采用“跨国公司”这一名称。 跨国主要是指发达国家的垄断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的垄断企业。 跨国公司委员会认为跨国公司应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跨国公司是指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内经营业务,而不论其采取何种法律形式经营,也不论其在哪一经济部门经营; 第二,这种企业有一个决策体系,因而具有共同的政策,此类政策可能反映企业的全球战略目标; 第三,这种企业的各个实体分享资源、信息以及分担责任。 跨国公司对国际投资的作用 关于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早在1976年的《关于国际投资与多国企业宣言》中就予以充分的肯定。该宣言 第一条写道:“通过国际直接投资。跨国企业在国与国间有助于资本、技术与人力的高效利用,故能为本国与东道国带来实际利益。从而能在提高经济与社会福利的水平上产生重大效果。” 从多年的国际投资实践看,跨国公司的确通过直接投资给东道国带来资金与技术,而且其效果不同于商业贷款与证券投资。直接投资的流量是稳定的,并且更容易偿付,因为跨国公司投资的基本都是长期项目。一般而言,跨国公司的投资能为东道国提供出口市场,通过高科技使生产经营从国内市场转向国际市场,增加了东道国的生产能力、就业机会和贸易出口实力。同时,还为东道国提供了管理技术,使设立于东道国的子公司进入跨国公司系统,从而产生竞争性收益。
什么是跨国公司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称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Enterpris e、国际公司Inteational Firm等。1974年,经合理事会做出决议,此后统一采用“跨国公司”这一名称。 跨国主要是指发达国家的垄断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的垄断企业。 跨国公司委员会认为跨国公司应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跨国公司是指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内经营业务,而不论其采取何种法律形式经营,也不论其在哪一经济部门经营; 第二,这种企业有一个决策体系,因而具有共同的政策,此类政策可能反映企业的全球战略目标; 第三,这种企业的各个实体分享资源、信息以及分担责任。 跨国公司对国际投资的作用 关于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早在1976年的《关于国际投资与多国企业宣言》中就予以充分的肯定。该宣言 第一条写道:“通过国际直接投资。跨国企业在国与国间有助于资本、技术与人力的高效利用,故能为本国与东道国带来实际利益。从而能在提高经济与社会福利的水平上产生重大效果。” 从多年的国际投资实践看,跨国公司的确通过直接投资给东道国带来资金与技术,而且其效果不同于商业贷款与证券投资。直接投资的流量是稳定的,并且更容易偿付,因为跨国公司投资的基本都是长期项目。一般而言,跨国公司的投资能为东道国提供出口市场,通过高科技使生产经营从国内市场转向国际市场,增加了东道国的生产能力、就业机会和贸易出口实力。同时,还为东道国提供了管理技术,使设立于东道国的子公司进入跨国公司系统,从而产生竞争性收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原告需要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有法院确定无误了之后才会受理并排期开庭,被告在收到起诉状的副本之后就需要及时的应诉,这样才能进入到审判的阶段。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国外有民间借贷纠纷吗
[律师回复] 对于国外有民间借贷纠纷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每个国家规定不同,我国是有的。民间借贷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
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
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
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
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8、出借人不得将利息算入本金中谋取高额利息,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的,借款人只返还本金。
9、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有可能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纠纷如何处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解决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几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同时还有裁决或判决得以承认和执行的问题,因此,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在四种方法中进行慎重选择,并将选择出的方法以条款形式写入合同,也可在争议出现后就解决办法达成协议。 双方在履行协议时,由于种种原因发生权利、义务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协调相互间的关系,发展往来;若双方争执较大,达不成协议时,可请 第三者调解。我国一贯主张以调解为主、多调解少仲裁,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省时、省力、省钱。调解不但可以于其他方法专门采用,也可以在仲裁过程及诉讼过程中随时采用,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就不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而从实践上看,国际经济合同争议不能解决的,当事人一般都习惯于选择仲裁方法解决争议,而很少选择司法诉讼的方法来解决。因为: 第一,仲裁方法较为灵活。目前世界各国设立的仲裁机构大都属于民间或半,仲裁员是当事人选择的,处理争议时很大程度上按照国际惯例,从而为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提供了保证。因此,当事人应重视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第二,仲裁解决争议及时、迅速,仲裁程序简便,当事人选择这种方式解决争议时,所付费用比较低。 第三,司法程序较繁琐,审理时间长,其判决可以在官方报刊上公布,而仲裁解决不经当事人同意不能公布,这有利于为当事人保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 二、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应注意什么 1、包装条款不能太笼统。 在一些合同中,包装条款仅写明标准出口包装,这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界定包装是否符合标准出口包装的要求,在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国外一些出口商在这方面大作文章,偷工减料,以减少包装成本。 订立合同的包装条款,应对必须使用的包装物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及运输标志作出明确规定,对发货人进行有效的约束,避免货物残损。 2、慎重采用凭样品成交。 凭样品买卖系指交易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最后的交货依据。凭样品买卖一般是采用标准样品来表示货物的品质,而整批货物很难做到百分之百与其一致,故此种方法用于一些不易准确描述货物质量的情况比较适宜,例如皮革制品。对于组成成份、检验标准可以明确表示的商品,如化工产品,就不大适宜,最好在合同中对货物规格、种类、成份和检验标准作一规定,以避免贸易纠纷。 3、商检条款应严密。 根据《商检法》 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在法定检验范围之外的商品,可以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由商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可以作为支付与接受货物的重要依据。在对外贸易中,由于签订合同时漏订商检条款,或者是在商检条款中,对商品检验的时间、地点、人员、标准及索赔期规定不明确,给外方钻了空子,造成经济损失。 三、涉外合同管辖注意什么 涉外合同管辖,是指由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定条件自行约定或协议确定行使案件管辖权的这是现代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确定合同纠纷案件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管辖的方法。涉外合同管辖将确定管辖的权利交给当事人,避免了国家之间直接发生管辖权冲突,实践中,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把握涉外合同管辖: 第 一、涉外合同管辖依照诉前是否存在书面协议可以分为明示合同管辖和默示合同管辖,默示合同管辖就是所谓的应诉管辖;依照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权作用为标准,可分为专属合同管辖和附加合同管辖。 第 二、注意协议选择管辖要受到《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限制,如《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人民专属管辖的案件就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议改变管辖。同时,合同管辖也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否则,协议无效。 第 三、明示合同管辖,是指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将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向某国提诉讼。这种协议可以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载入合同之中,也可以于合同之外对管辖权单独进行协议。明示合同管辖是国际经济贸易中普遍运用的一种管辖制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跨国诈骗判几个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数额较大,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根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跨国诈骗要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对于跨国诈骗要判多少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数额较大,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根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产生跨国合同纠纷怎么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