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会执行黑名单吗?
诈骗罪会执行黑名单,诈骗罪涉案金额达到三千以上的,属于《刑法》中数额较大的情形,可以立案侦查,但通缉的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具体而言,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二、诈骗罪如何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公共的或者自然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程度,将会按照《刑法》当中所规定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来处罚。当然了,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免除了,受害者的财产肯定是需要退还的,若不予退还,还有可能会被列入到失信名单当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