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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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网络买卖合同一般都是属于诺成合同,但如果有特殊的情况会除外;只要双方当事人对买卖达到合意,那么此合同就会产生法律的效力,只要出卖人转移了标的物,那么买受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价款。
网络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网络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什么区别

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

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借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3、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就是属于双方只要达到一致的条件就可以依法的成立,而对于买卖合同基本上是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合同订立双方就需要履行各自的义务,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就要协商清楚,而且真实的表明自己的意思,只要不违背法律的规定,那么就可以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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