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严重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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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能取保候审是很严重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构负责执行,在取保候审期间,要积极配合公安机构的调查,不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严重吗?

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严重吗?

很严重,不能取保候审在一定程度可以认为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累犯主犯、自伤自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等违法事实,是不可以办理取保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能否取保候审与案件严重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不一定取保候审不通过就是案情比较严重的情形。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二、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要向办案部门进行申请,需要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连同证据材料一起,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办理部门可以同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如果选择提交纳证金的方式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部门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具体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构执行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构执行。

不同意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申请是很严重的。申请取保候审之前,要向办案机构提交申请书,提供相关的材料,若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办案机构会同意嫌疑人的申请,此时需要由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直接离开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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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3年12月2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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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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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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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任何人作案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如果不具备作案时间,就可以排除其直接实施犯罪的嫌疑。因此,作案时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基本条件。
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任何案件都有一定的空间,离开空间的案件是不存在的。在发案时间内,是否进入与案件有关的空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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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所使用的器具、物品。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往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这些工具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性或地区性,有的能反映出作案人的职业、专门知识、技能。因此,作案工具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5.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某人持有赃物,往往与案件有关联。因此,有些案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应把赃物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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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它包括作案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口音、发型、面部特征、行走姿式以及穿着式样、颜色等。有些案件,作案人体貌特征给被害人或目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可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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