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1年到期后能续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但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可以到期后案件还没有结案,是需要继续审理的,那么当事人是可以提出申请继续续签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到期后理论上是可以续签的。如果案件还在原先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手里面,那就不好办了;如果是进入下个机关手里面,还可以续保。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二、怎么办取保候审?
1、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一定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在对犯罪行为人适用的时候,都需要确定该犯罪行为人符合法定的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并且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的,比如说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到期之后需要解除或者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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