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冻结还不起全款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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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还不起信用卡的全款需要跟银行沟通,申请分期还款或者办理延期还款的手续,若是银行不同意,持卡人需要向家里的亲戚坦白信用卡的状况,找他们帮忙还款,这样不会出现逾期滞纳金,也可以缓解持卡人的经济压力。
信用卡冻结还不起全款怎么办

一、信用卡冻结还不起全款怎么办

对于暂时无力全额还款的,持卡人可以主动拨打银行的热线协商还款,看是否可以协商分期或者延期还款。当然并不是任何信用卡逾期用户都有机会协商还款,只有因特殊原因导致无力偿还欠款的才有机会协商。

在协商的过程中,逾期用户需要向银行说明自己暂时无力全额还款的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例如失业导致无力还款的可以提供失业证明,同时信用卡逾期用户还需要向银行客服表明自己积极还款的意愿,这样才有机会协商成功。

信用卡逾期欠款导致被冻结,持卡人要想办法尽快偿还欠款,要知道信用卡逾期是有逾期利息的,用户一天没有将信用卡逾期情况还清,那么就会产生一天的逾期利息,时间越久逾期费用就越多,欠款人的还款压力也就越大,所以信用卡逾期后,持卡人要尽快处理自己的逾期欠款。

二、信用卡只还本金不还利息会怎么样

1、欠款永远还不清

信用卡的还款入账冲抵顺序并不是先冲抵本金再冲抵各种息费的,一般是年费,利息,取现手续费,取现本金,刷卡消费金额。

所以在信用卡产生利息后还款,持卡人把和本金一样多的钱还到信用卡里,实际上是先抵充了利息,并没有把本金全还完。而本金未还清就会一直产生利息,要是再逾期还要收取罚息也会利滚利,时间越长欠款就越还不清了。

2、催收也不会停止

信用卡逾期会被各种手段催收,欠款人要想还清欠款,就要把本金和产生的各种息费一并还上,否则只还了本金没有还利息,也还是会欠银行的钱,毕竟利息是银行应得的收益,并不会看到持卡人还清本金就把这部分收益主动放弃,为此催收还是会继续。

信用卡的持有者还不起全部欠款,可以偿还信用卡的最低额度,个人申办信用卡有五个步骤,分别是申请,审查,开卡,授权和使用,按照信用卡的从属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主卡和附属卡,主卡的申请人需要年满十八周岁,附属卡的申请人要年满十三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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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冻结了,必须全款还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信用卡被冻结了,必须全款还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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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冻结,冻结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查封冻结财产的裁定,一般可涉及到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和生效判决执行程序过程中,当保全财产的标的物涉及银行账户上资金时,实际上就存在着执行程序中的现实交付目的和诉讼保全程序中的未来预期保全目的区别;对应的区别意义在于现实交付目的即直接对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所有权,基于生效判决已经确定的权利义务实体;而诉讼保全的预期保全目的类似于对财产占有控制(处分)权利的限制,它无权改变所有权(物权)的权属状态,仅对财产的物理形态和价值予以封存,限制其变价和流转。 从最后一点区别意义上来讲,对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予以查封和冻结,现实操作方面又有两个区别:一是要区别账户的功能,如一般储蓄账户和企业基本账户的区别,一般储蓄账户不具有支付工具的特定性,而企业基本账户具有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结算支付帐号的特定性和唯一性,对其基本账户的查封和冻结,将会导致企业现实财务运转停滞,其效果不仅仅是财产价值未来被保全,而是企业财产和财务运营受到现实的损害,这已经完全超出了诉讼财产保全的预期目的和正当性范围; 二是要区分账户上“存款”的现实性和非现实性,仅当账户上的资金现实存在时,保全裁定的财产范围和数额才是明确的对于该部分财产的限制,而账户上没有裁定所查封和冻结的“存款”数额存在时,裁定查封冻结的财产标的就不是特定数额的资金(存款)而是账户本身,如该账户系企业基本账户时,该查封冻结措施已超出对于财产的强制措施范围,而明显已构成对企业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限制,这在行政法上属于能力罚,在民事诉讼中则非法限制了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引一起财产保全异议案例加以印证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这五个措施的区别 1,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3,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4,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5,冻结,是指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6,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 7,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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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不付冻结,全部冻结咋回事呀
[律师回复]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冻结是有可能冻结支付宝的,支付宝账户属于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范围,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 法律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 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 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什么是保全和冻结?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保全和冻结的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冻结是保全的方法之一。 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冻结银行卡 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必须作出决定;情况不紧急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冻结决定。 人民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 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按照最高院的规定,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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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被起诉多久冻结银行卡
在债务拖欠的法律诉讼中,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的时机不是固定的,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原告在起诉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可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裁决并执行,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但是,具体的操作方式会因案情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没有固定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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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保全和冻结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保全和冻结的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冻结是保全的方法之一。 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冻结银行卡 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必须作出决定;情况不紧急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冻结决定。 人民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 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按照最高院的规定,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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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玉米现在己被冻结保全,还能让别的债主冻结保全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冻结是保全的方法之一。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冻结银行卡
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必须作出决定情况不紧急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冻结决定。
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
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按照最高院的规定,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冻结财产和冻结保全财产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查封冻结财产的裁定,一般可涉及到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和生效判决执行程序过程中,当保全财产的标的物涉及银行账户上资金时,实际上就存在着执行程序中的现实交付目的和诉讼保全程序中的未来预期保全目的区别;对应的区别意义在于现实交付目的即直接对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所有权,基于生效判决已经确定的权利义务实体;而诉讼保全的预期保全目的类似于对财产占有控制(处分)权利的限制,它无权改变所有权(物权)的权属状态,仅对财产的物理形态和价值予以封存,限制其变价和流转。 从最后一点区别意义上来讲,对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予以查封和冻结,现实操作方面又有两个区别:一是要区别账户的功能,如一般储蓄账户和企业基本账户的区别,一般储蓄账户不具有支付工具的特定性,而企业基本账户具有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结算支付帐号的特定性和唯一性,对其基本账户的查封和冻结,将会导致企业现实财务运转停滞,其效果不仅仅是财产价值未来被保全,而是企业财产和财务运营受到现实的损害,这已经完全超出了诉讼财产保全的预期目的和正当性范围; 二是要区分账户上“存款”的现实性和非现实性,仅当账户上的资金现实存在时,保全裁定的财产范围和数额才是明确的对于该部分财产的限制,而账户上没有裁定所查封和冻结的“存款”数额存在时,裁定查封冻结的财产标的就不是特定数额的资金(存款)而是账户本身,如该账户系企业基本账户时,该查封冻结措施已超出对于财产的强制措施范围,而明显已构成对企业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限制,这在行政法上属于能力罚,在民事诉讼中则非法限制了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引一起财产保全异议案例加以印证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这五个措施的区别 1,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3,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4,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5,冻结,是指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6,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 7,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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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冻结的银行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其中,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而冻结银行卡就是其中的一种措施。在诉前保全中,如果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但担保金额应当与可能造成的损失相适应。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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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保全车辆要怎样解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保全的车辆解冻
财产被保全的,如果是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可以提供与财产保全数额相应的担保,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房屋、车辆等其他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如果申请人撤销保全申请,会立即予以解除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保全错误的;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申请人的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人民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二、财产解冻的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意见》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在人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意见》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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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保全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保全和冻结的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冻结是保全的方法之一。 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冻结银行卡 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必须作出决定;情况不紧急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冻结决定。 人民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 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按照最高院的规定,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区分保全和冻结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区分保全和冻结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保全和冻结的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冻结是保全的方法之一。
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冻结银行卡
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必须作出决定;情况不紧急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冻结决定。
人民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
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按照最高院的规定,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怎么区别保全和冻结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全和冻结的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冻结是保全的方法之一。
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冻结银行卡
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必须作出决定;情况不紧急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冻结决定。
人民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
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按照最高院的规定,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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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被起诉后多久冻结银行卡
在负债纠纷进入法律程序后,法院并不会直接冻结账户,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在48小时内(紧急情况下为24小时)做出回应。如果申请获批,法院将冻结被告的账户,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如果原告没有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在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可能会冻结被告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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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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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冻结银行卡
若借款人拖欠信用卡债务,银行作为债权方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提起诉讼,若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责任,法院可强制执行,包括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其名下资产。因此,借款人应按时清偿债务,避免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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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保全和冻结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保全和冻结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全和冻结的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冻结是保全的方法之一。
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冻结银行卡
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必须作出决定;情况不紧急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冻结决定。
人民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
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按照最高院的规定,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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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可以。冻结。保全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抚恤金是不属于遗产,但是还是可以继承的。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亲属的花费,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不隶属死者的遗产。
2、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保全可以冻结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诉前保全可以冻结多久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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