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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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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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根据当事人的非法获利判处罚金。明知道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却依然要进行销售,从销售这个行为做出之后,就已经属于违法犯罪了,如果是对别人造成了人身安全的损失那么肯定是免不了五年起步的有期徒刑。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

通常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要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据本条规定处罚。

本罪的犯罪构成。主体一般为某一类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而进行生产或销售,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采取放任的主观心态。客体既包括国家的专门监督管理制度,又有对不特定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说侵犯。犯罪对象为能够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其他产品等。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同时,本罪为结果犯,即只有为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方可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产品安全标准,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总的原则可参阅《产品质量法》,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两罪的犯罪构成基本相同,只是在犯罪客观方面存在差别。本罪的犯罪对象具有不同于后者的特殊性。一是产品所不符合的是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标准,而非一般的质量标准;二是其犯罪对象是诸如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器具等本身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要求的特殊产品。而后者的犯罪对象则范围广泛得多。

在客观方面,两罪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本罪为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而后者则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等。

所以在生产和销售产品时一定要注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果明知道不符合安全标准还要进行销售,这时候主观方面就是故意并且恶劣的。如果没有对别人造成损失,那么就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一旦造成的损失,比如说有人受伤或者死亡,那么通常是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且处罚金的力度也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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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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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甲方不得在前述渠道内另行从事本产品的销售业务.
二、销售指标
1、市场启动期为三个月(即 ____年__ 月 __ 日 至 ____年__ 月__ 日),乙方提货不少于 件。
2、其后每月进货量不少于 件,全年累计进货量不少于 件。
3、当乙方完成年进货量指标,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的 ____%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三、供货价格、付款方式
1、 供货价格:每件___ 元。
2、货款结算方式
(1)原则上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2)甲方可按结算货款为乙方开具发票。
四、供货期限、货物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有效发货申请单传真给甲方。
2、货物到乙方经销城市的铁路或公路零担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其他运输方式,超出铁路零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运输途中如有破损或数量短缺,凭承运部门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充。乙方在销售和仓储中造成的破损和短缺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收货(即货到)___ 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再负责。乙方验货后,应在___小时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否则视同收货认可。
五、销售价格及渠道管理
1、本产品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政策,每件零售价规定为____ 元。
2、经销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降低价格倾销。
(1)乙方保证以不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经甲方同意的打折促销除外),销售本产品。
(2)如乙方在经销期间将甲方的产品低于甲方的供货价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月货款总额的100%赔偿经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产品,不得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销地点以外的任何地区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货款总额的100%赔偿给甲方,同时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商或经销商资格(本款所指销售为较大规模的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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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对广告宣传的内容和发布方式具有建议权,但最终确定权属于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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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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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的进货量在半年或一年内未达到一定规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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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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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____年___月___ 日 至 ____ 年___月___ 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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