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福建高温补贴标准是: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不低于每人每天12元。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二、没发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三、发放高温补贴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发饮料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禁止用饮料等降温品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根据相关的法律中的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3、高温津贴发放不能凭企业意愿
由于高温津贴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各个企业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公司规模大小,效益好坏对高温津贴实施有很大影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是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执行高温补贴制度较好的单位。这类单位往往都会有关于高温补贴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推行高温费的则是凤毛麟角。
高温补贴的发放是我国对于需要在高温环境下辛苦工作的劳动者的额外的补偿和鼓励,这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公司会选择私下将高温补贴算作在基本工资中进行克扣,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员工有权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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