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规定的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的意思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维修,缴纳的一定标准的钱款,这笔款项将被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在保修期满后,公共维修基金将用于物业公共部位维修。具体的,业主应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实际的费用。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
由全体业主来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且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纳数目:一般来说是按商品房的价格来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维修金。购房者在开发商那里购买房屋及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的2%~3%或者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不过由于每个城市的规定都不一样,因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还需要看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
二、房屋维修基金如何计算?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由业主缴纳的,用于管理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的资金就是公共维修基金,该基金既可以由物业公司管理,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缴纳的,如不缴纳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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