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未批捕监视居住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检察院未批捕也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其实监视居住是分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没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两种情形的,一般来说,如果是行为人没有固定住所的,都会被指定监视居住。
检察院未批捕监视居住可以吗?

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

(一) 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

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第二,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第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

前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条件欠缺,没有固定的住处,使得客观上不能执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一种补充办法;后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固定住处,客观上可以执行监视居住,但是,涉及到三种性质严重的案件,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碍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顺利开展侦查活动的必要办法。

正是存在归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客观原因与侧重于追求侦查活动效率的主观目的之根本区别,对后者设定了更加严格的适用程序,即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防止以有利于开展侦查活动为名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当案件还处于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阶段,如果是公安机关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此时是必须要满足监视居住的条件的,如果是不满足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执行条件的,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随便的采取监视居住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检察院未批捕监视居住可以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8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处罚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检察院不批捕监视居住了怎么办
如果检察院没有批捕而是选择了监视居住,这意味着案件正在进行某种特定的司法程序。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得严格遵守规定,未经允许不能离开指定的地方。公安机关会继续调查取证,监视居住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六个月,嫌疑人得配合调查,并且要如实提供信息。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不批捕监视居住
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监视居住。司法部门有权采取此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构可根据案情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包括监视居住。
48浏览 2024-04-08
检察院不批捕监视居住
10w+浏览2024-07-31
检察院不批捕改成监视居住合法吗
检察院不批捕改成监视居住是合法的,监视居住,是属于一种强制措施,指的是限定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以内不能够离开住所或者是指定的居所,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批捕在哪里办监视居住
14浏览 2025-02-26
检察院不批捕监视居住
10w+浏览2024-10-07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监视居住怎么办
若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而非逮捕,这表明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受限程度相对较低,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社会危害性较小。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一系列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依法逮捕。这些规定包括不得离开指定的场所、不得与他人会面或者通讯等。如果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检察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逮捕或者先行拘留。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监视居住吗
7浏览 2025-02-16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改监视居住
10w+浏览2024-02-21
检察院不批捕还要监视居住怎么办
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非逮捕,通常是因为案件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或者嫌疑人的情况不适合立即解除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一种相对较轻的人身自由限制手段。被监视居住的人需要严格遵守规定,比如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指定场所、不得擅自与他人会面或通讯、需要及时出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不批捕监视居住了怎么办
若检察机关未决定逮捕而选择监视居住,表明案件正处特定司法程序。当事人须严格遵守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公安机关在此期间继续调查取证,监视居住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嫌疑人需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信息。
7浏览 2024-08-15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以后监视居住你不能撤销
[律师回复]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三联共分。<br/>第一联是存根<br/>第二联是副本(入检察卷)<br/>第三联是正本,送公安机关。各联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制作要求基本相同。<br/>(一)首部<br/>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br/>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明文书案号。如:“×检刑捕字年度第×号。”<br/>3.文书送达机关的名称在文书案号下行顶格写:“×××公安局:”<br/>(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文书的中心,主要写明案件来源、审查意见、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四项内容。<br/>(三)尾部在文书尾部右下角注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院印。在左下角写明附项,包括卷宗的册数、页数,赃物及物证移送回交的件数。<br/>三、写作要求相关项目内容填写要清楚、准确、不能出现错漏现象,以免影响决定的权威力。批准逮捕的条件必须严格掌握,即以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的规定为依据,只有符合规定的才能批准逮捕。该文书每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必须制作1份,不能数个犯罪嫌疑人共用一份。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___________________检批捕号_______:你__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____,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________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r/>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____。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年月日(院印)
468浏览
监视居住多久提请检察院批捕
10w+浏览2024-10-17
检察院不批捕监视居住了会怎么样
若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而非批捕,这意味着被控人不符逮捕条件,但仍受限监管。在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居所,未经批准不得会见、通信,需应传随到,不得干扰证人,伪造证据或串供。监视居住最长不超六个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监视居住到了37天检察院批捕吗
0浏览 2025-02-13
想问一下指定监视居住5个月了没批捕到检察院了是什么原因
[律师回复] 一是于法无据。我国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是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在其居住的场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未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在指定的居所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尚有一定的人身自由。而如上文所述的监视居住,却完全限制或剥夺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显然与法律不符。二是增加了办案单位的负担。前文所述的监视居住,办案单位要指派专门人员进行二十四小时看管,有时甚至还要采取必要的加戴械具(如手铐、脚镣)的措施,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基本没有活动的空间和余地,由此可见这样的监视居住已完全背离了法律所规定的监视居住的含义。三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由于被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在公安机关所指定的居所(往往是刑侦部门的办案点或当地的派出所),一方面因无提审手续及程序的限制使侦查人员可以随意提审或任意延长审讯时间,同时还可能由于被监视居住对象的不老实会招致办案人员的打骂或者刑讯另一方面,因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被监视居住的天数可以折抵刑期,故而被监视居住对象被监视居住的时间有时难以抵算刑期。出现上述弊端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法律对于异地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尚不够规范。故笔者建议对异地监视居住应加以规范。 首先应加强对异地监视居住的审批,明确适用范围,并对异地监视居住所应采用的形式加以明确 其次要限制异地监视居住的时间再次应明确规定对于因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而完全丧失人身自由的,被监视居住的天数应在罪犯的刑期中予以扣除,以确实保障被监视居住对象的合法权益。
447浏览
监视居住完了又被检察院给批捕
10w+浏览2023-09-15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检察院未批捕监视居住可以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78****864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2****627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493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