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居间协议违约怎么办
签了居间协议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因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签订了居间合同违约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主要原因是固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呢在泛起以上情形时,要留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详细步骤如下:
(一)在居间合同商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商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分歧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实。
(二)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因为对方未按商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并将书面通知复印保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三)在宽限期划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实。
由此,可基本形成对方违约的证据。
签订了居间协议说明双方已经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形就必须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补救并协商处理,争取不让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好作为受害方是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合同对双方都是具有约束力的,其目的性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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