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自诉案件怎么撤诉?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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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的书面申请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当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类型的案件可以组织双方调解,而在宣判之前也可以同意原告撤回诉讼。
法律规定自诉案件怎么撤诉?

一、法律规定自诉案件怎么撤诉?

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的书面申请书。自诉案件撤销起诉的,应在宣告判决前提出。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一)案件来源不同。

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关认为所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和处以刑罚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准许撤回起诉外,人民法院必须依据审理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因而,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对告诉才处理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虽然有权对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提出控告,但绝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

2、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作为自诉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决不服的,有权在法定上诉期内按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无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只能自收到判决书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抗诉。

(四)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五)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1、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随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指的是当事人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这类型的案件相对于其他的公诉案件来说,情节比较轻,危害不大,因此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在人民法院作出宣判之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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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撤销权案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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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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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
(一) 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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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 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 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 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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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自诉案件是否可撤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撤诉的。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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