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意义上的“假药”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实质上的“假药”,即药品成分作假或不符,不具有治愈疾病的功效,这种实质上的“假药”通常均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即使无毒无害,不直接危害健康也会因缺乏有效治病成分、延误治疗而危害健康。
而另一种则是形式上的“假药”,所谓形式上的“假药”,即药品本身具有有效成分且具有治病救人的功效,但是因缺乏药品所必须具有的形式特征,破坏国家药品管理秩序而被界定为假药。
海外代购的药品,大多均属于形式上的假药。
这种药品符合《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属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或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应认定为假药。
综上所述代购销售假药也是违法的,有些药在国外可能是可以销售的,但是因为国内的药品都是要经过相关检验的,未经检验的药品是不可以销售,而且有些代购的药没有中文说明书,误服了会危害人身体健康。
二、药品管理是怎样的
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由于代购药品是国外生产的药品,未获得我国药品监管机关的进口审批和检验,未在国内备案并取得注册证书,代购人擅自购买后在国内销售,应属于“假药”。
综上所述代购销售假药也是违法的,有些药在国外可能是可以销售的,但是因为国内的药品都是要经过相关检验的,未经检验的药品是不可以销售,而且有些代购的药没有中文说明书,误服了会危害人身体健康。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药品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主要就是因为药品不仅是能够救人,而且如果使用不当,或者是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药品,将会导致人员的身体健康遭受到一定的伤害,甚至是导致人员死亡,所以必须要对决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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