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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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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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怎么确定,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一、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报废车辆正常情况下是不能上路的,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致人损害的,由驾驶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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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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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报废车辆的侵权责任通常是由驾驶人承担的,而且正常情况下报废车辆根本就不能上路,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就应该依法办理报废登记。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是一定要承担侵权责任的,这里的侵权人主要就是指车辆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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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你好,车辆报废,原车主联系不到,该如何报废
[律师回复]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怎么办进行强制报废。内容
第一条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
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六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转为非营运或者由非营运转为营运,小、微型出租、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转为其他载货汽车。本规定所称检验周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制定的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或者摩托车使用年限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商务、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备案。
第十条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报废标准规定另行制定。第十一条本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前已达到本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应当在4月30日前予以报废。《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印发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发展计划委、公安部、环保总局令〔2002〕第33号同时废止。
你好,车辆报废,原车主联系不到,该怎样报废
[律师回复]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怎么办进行强制报废。内容
第一条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
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六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转为非营运或者由非营运转为营运,小、微型出租、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转为其他载货汽车。本规定所称检验周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制定的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或者摩托车使用年限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商务、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备案。
第十条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报废标准规定另行制定。第十一条本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前已达到本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应当在4月30日前予以报废。《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印发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发展计划委、公安部、环保总局令〔2002〕第33号同时废止。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怎么办
进行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
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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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不报废对车主有影响吗
请及时处理车辆报废事宜,避免驾照更换或年审受影响。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将面临200-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及强制报废等处罚。发生事故需承担全责。为了安全,请务必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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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如何办
[律师回复] 对于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怎么办
进行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
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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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怎么办
进行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
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应该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怎么办
进行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
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强制报废车辆车主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养路费用会继续发生,并加收高额的滞纳金。车辆到了报废期后,一些车主既不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也不再给车辆缴纳任何费用。“反正是到了报废期,还缴什么费用!”一些车主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不去给车辆办理报废手续,这时车辆的各项费用还是会继续发生,如果不按期缴纳,尤其是养路费用,还会产生高额的滞纳金,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车辆没有报废,车辆登记的信息还是原车主的信息,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原车主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还要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再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各种机件老化,极易发生各种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车辆到达报废期后,刹车、转向、线路等各种机件老化,存在很多隐患,轻者会发生抛锚,重者会发生自燃、爆胎、刹车失灵等严重事故,给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带来危害。
因此来说,车辆达到报废期后,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机动车报废手续应这样办理:
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应带着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号牌、行车证和原车,
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郑州地区的报废机动车到河南中联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省金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三家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三家机动车回收企业都派驻有监销民警常驻办理,联系电话:68903820),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这项规定已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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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报废补贴
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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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辆报废找不到原车主的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行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
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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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
当车辆报废后,首先应当去公安局办理机动车报废的手续,再将报废的汽车交售给专门回收报废汽车的企业。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或者单位是不能随意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报废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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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报废找不到车主怎么办
进行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
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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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诉讼主体怎么样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侵权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有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这两个基本分类。权利主体是商标权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权利人通常又是商标权的原始主体,他们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并获得核准注册。利害关系人通常则是继受主体,他们通过商标权的继承、转让或者使用许可等方式取得商标权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权益。权利主体作为原告,应当有严格的条件,因为这不仅涉及到诉权的行使问题,还涉及到请求权的享有问题,也即商标权项下的权利(假如涉及到获得侵权赔偿等经济利益时)由哪些主体来瓜分。其实权利和责任一样,其享受或者承担也应当有一定的顺序。属于
第一顺序的主体,他们对于权利有同等的分配机会和同一的分配顺序。在他们没有明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时候,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剥夺其权利。
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如何预防商标侵权

一,企业要把商标权保护列为品牌战略,尽快审查商标注册手续是否完备,商标是否到了续展期。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需要尽快申请国际注册。

二,注意积累企业商标的基础资料,评估出商标的价值。商标的价值和知名度与企业产品销售的地域范围有密切的关系。此外,广告宣传也是商标知名度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产品销售、广告合同费用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都是验证一个品牌知名程度的重要基础性资料,在申报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以及可能进行的商标侵权诉讼中,都有重要的意义。

三,尽早申报省市著名商标,并为申报驰名商标作准备。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与力度和商标的知名度有较大的关系。商标越知名,受保护的范围越广,受保护的力度越大。

四,对商标侵权行为要尽早采取法律措施解决。如果某一侵权行为不及时消除,侵权商标在长期的使用中可能成为与原商标共存的合法商标,这对商标权人来说非常麻烦。如果对已经存在的侵权行为不尽快消除,可能会带来更多的侵权人效仿。

五,要及时的申请注册商标,在国内进行保护的同时,要注重国际商标的注册保护,防止出现商标被抢注而出现的侵权纠纷。
商标侵权诉讼的主体、诉权和责任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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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有报废期限吗,驾驶报废车辆怎么处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车辆有报废期限吗,驾驶报废车辆怎么处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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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辆报废,但有违章未解决。对车主以后的车辆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以前违章未处理,现在买新车不会有牵连,不会影响买新车和上牌照的。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没有对以前拥有车辆的所有人必须处理好违章的规定,而且车辆违章原则上在未处理前是只与车辆有关而不确定的具体的违章行为人的,要在处理违章时才能有具体的驾驶员来承担违章责任。《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所以结果描述来看,只可以暂时不处理,但在车辆年审前必须处理完所有违章。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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