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如果债权实现的,就不存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债权未实现的,实现债权还有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会中止。
债权人起诉后,债权实现的,就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债权未实现的,还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