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减少工程量改怎么索赔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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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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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业主减少工程量改怎么索赔,故意多报工程量结算犯罪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业主减少工程量改怎么索赔

一、业主减少工程量改怎么索赔

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故意多报工程量结算犯罪吗

虚报工程量属于诈骗,诈骗数额达到几千元(数额较大)就涉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

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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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减少工程量改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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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签订合同后,如果工程量少报了该怎么办?这是很多工程类合同签订主体签订合同后经常面临的问题,而很多时候,众多合同签订主体也会因此而难以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针对该类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中,签合同工程量少报的情况属于合同有瑕疵,瑕疵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虽然有效,但因某些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会给合同的履行造成困难的合同。
一般来说,合同的正确适当履行,需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法》规范和双方的协议,对合同相关条款做出明确而具体的约定。然而,由于某些当事人欠缺订立合同的常识、认识错误以及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合同欠缺必要条款或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使合同履行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瑕疵合同的补救办法,也就是说,若签合同时,如果工程量少报,则合同的签订主体可以就该工程量的问题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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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业主取消工程量怎样索赔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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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跟一家承包公司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但竣工后审计下来发现工程量减少了,请问总价合同工程量减少可以减少合同价吗?
[律师回复] 合同既然是固定总价合同,那么原则上认为双方都认可了这个总价,不管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减少与否你必须付给它这么多钱,如果合同没具体修改的条款的话,但是你们可以通过由于实际的状况和预算时候的出入过大,可以追加赔偿,赔偿一方面的损失给你们,就是你说工程量清单里面很多内容与他们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符合!这个是关键,就是他们没按要求施工,你东西都没做我总不能给你钱吧,不管合同是啥样的这个都是不可否定的。最后还有个比较无赖的方式,就是不结账,你们可以扣押一笔工程款的,你们可以扣押合同范围内最大的工程款,然后不需要给它,然后结算的时候你们可以不去结算,你们可以一直拖,拖个几年都没问题,就是在结算的时候一直挑问题,各几天挑一个问题出来,来来去去就是10来天,然后继续,两三次弄过审核单位就知道了,就知道如何做了,只要你不敲章,他永远没办法。这个就是法律上的漏洞,你不是不结算,你是发现审核单位的结算稿错误,审核单位是认为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错误。永远的在那里扯嘴皮。但是如果你敲了章,那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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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们的单位现在要准备进行工程的整改,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整改措施规定呢?
[律师回复] 为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所有用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具有材质证明或试验证明材料,并于材料使用前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备案。
本工程在现场设置试验室,对工程所用石灰、砂、碎石、水泥等各类建筑材料及施工过程进行现场跟踪检查,保证材料符合施工过程受控要求。
工程用的石灰、石屑、水泥等须经过质检站检验后方可进场施工。
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经合格的材料才能使用,认真对混合料集料级配、压实度、砂的细度模数、碎石料粒径情况及砂石料含水量进行检查控制,保证供给合格材料。
2.
4、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
每个作业面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作业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的操作要求、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作业段的负责人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与该工序施工班组质量员对上道工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在自检单上签字。
2、取样制度:
施工现场设专职取样员和专职试验检测员,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包括单层随机抽样法,整体随机抽样法。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客观取样,使样品更具代表性,更能反映客观事实。
3、自检制度:
每个作业班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由作业班组的质量员进行检查,合格后交与下道工序施工班组的质量员,下道工序施工班组质量员对上道工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在自检单上签字。
4、专检制度:
每道工序完成后由作业段的质量负责人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进行验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抽检制度:由项目部质量员、本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工程的关键工序进行不定期、不定点的抽查,对特别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由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旁站检查,确保每道工序尤其是重要隐蔽部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6、材料管理制度:
进入工地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督,专职材料员具体实施操作,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应有出厂质量格证或试验单,水泥必须有28天补强报告单,钢材实行双控,在有出厂质量证明书的基础上,进行外观检查并分批取样复验,各种规格,批量至少有一张试验报告单。砂、石等地方材料必须预先经监理取样后,回公司试验室,做出试验报告书并征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方可进入工地,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6、内业资料制度:
每道工序完成后,每个作业班组的质量员应及时填写工序自检单交到项目经理部质量员,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员即及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按每个分部工程汇集自检单、隐蔽工程检验单、原材料质保单、复试单、土工试验报告等,整个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的质量员将齐全的资料交到项目管理部的质量员进行归档、保管。
7、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事故隐患,必须上报项目管理部,并配合项目管理部进行事故或隐患的处理,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放过,当事人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放过)进行处理。项目管理部经理召开全体项目成员及各作业班组成员对事故的发生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8、质量数据收集制度
根据需要分类收集,数据要有针对性、代表性、客观性,要真实、准确、可靠,一般应从原始记录或实测、实量获得。
对进场的原材料要按不同厂家、型号、规格、批量采用随机取样检验而获得数据;对进场的成品、半成品采用随机抽样进行检验而获得数据;对抗压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等采取试验而获得数据;对中线位置、标高应全面检测而获得数据。
通过对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描绘施工中的质量变化曲线图,从而找出容易发生质量隐患的工序部位的时间、空间因素,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质量控制措施。
9、质量责任制度
开工前,公司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队签订工程质量责任状,明确质量目标、管理职责及奖罚原则。
施工队在进场前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质保金。
10、工序交接、隐检制度
施工过程的每道工序及隐蔽项目都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按施工员→项目质检员→监理程序报验,按相关标准评定质量等级,达到预期目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属于同一班组的,除按正常程序进行工序验收外,还应由上道工序施工班组向下道工序施工班组办理交接手续。
对关键工序和部位,建立质量控制点,施工时,现场质检员必须旁站监理,防止质量隐患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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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建设单位驻地代表、设计人员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后方可隐蔽。
1
1、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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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质量所造成的返工、停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对单位负责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损失1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或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通报批评、罚款、降级、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
1
3、验收移交制度
1)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报请竣工验收。
1全部完成合同内图纸及有关变更意见的工程内容;
2工程竣工资料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3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4工程完成后,已作过预验,存在问题已处理完毕。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地例会等(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记录。工程索赔的分类: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索赔对象分类:
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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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地例会等(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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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记录。工程索赔的分类: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索赔对象分类:
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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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地例会等(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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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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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索赔对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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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1)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2)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3)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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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有哪些主要因素?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有哪些
1、人员素质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行业实行资质管理和专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即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简称4MIE.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行业实行资质管理和专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
2、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指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它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工程材料选用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合格、材质是否经过检验、保管使用是否得当等,都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结构刚度和强度,影响工程外表及观感,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影响工程的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组成工程实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机具,另一类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具设备。施工机具设备对工程质量也有重要的影响。工程所用机具设备,其产品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质量。施工机具设备的类型是否符合工程施工特点,性能是否先进稳定,操作是否方便安全等,都将会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
4、方法方法是指工艺方法、操作方法和施工方案。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
5、环境条件环境条件是指对工程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工程作业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周边环境等。环境条件往往对工程质量产生特定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质量影响的重要保证。
二、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与质量标准对照。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通过上述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由五个方面组成,包括材料、设备、环境等等,任何一方面都应做到细致准确,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上述知道工程质量控制的五项基本原则,从而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如果主动供出主犯会不会减刑?
[律师回复] 涉嫌运输毒品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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