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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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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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有哪几种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一、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签订施工合同时,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等进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有哪几种

1、按月结算。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

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

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

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等违约违约,约定后,出现违约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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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用到较新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可以去检索,如果满足专利三性,建议申请发明专利。
②一些涉及建筑领域相关结构改进,建议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涉及到一些工程脚手架结构改变,建筑保温结构的改进等。
③通用检索分析竞争对手专利情况,针对竞争对手专利存在的不足,提出新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申请专利。总之专利技术挖掘,要善于总结工程经验,多思考,多观察。或者委托专业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协助进行专利挖掘。rr(3)也可以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底,最后面专业代理机构,根据企业提供专利技术交底书,撰写符合专利法的专利申请文件,递交给国家专利局,等专利审批流程。当然,在申请途中,如有问题,专利代理机构负责跟进,直到整个案件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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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资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2、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抒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包、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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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单位单独编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律师回复] 下列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缉护光咎叱侥癸鞋含猫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7)其他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们公司最近打算签订一份建筑施工合同,我们对这方面的法律不太懂,想咨询一下律师建筑施工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约定呢?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
1、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认定处理
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承包方因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主张工期顺延权,即其针对发包方的先履行抗辩权能否得到支持?依照《合同法》第283条的规定,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即享有工期顺延权。但是,当事人常常在合同中就上述情况约定了承包方应当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如果在实际履行中承包方没有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如何认定和处理?笔者认为:
(1)、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发生纠纷后承包方主张工期顺延权的,不能简单地据此认定承包方丧失了工期顺延权。因这里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建筑市场发包方处于强势,承包方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很难办到工期顺延的签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方能够举证证明其在办理签证的期限内向发包方提出了顺延工期的要求,或者其能举证证明发包方迟延支付工程款情节较为严重而影响了施工进度的,对其工期顺延权主张应予以支持。若承包方不能举证证明其提出过工期顺延的要求,且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款情节较轻,并不必然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则不认定承包方享有工期顺延权。此外,因发包方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认定承包方享有工期顺延权的,一般工期顺延的期限应当顺延至发包方付清进度款之日止。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承包方在诉讼中主张工期顺延权的,一般应予支持。因为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用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承包方就无法进行施工,必然导致工期延误,这属于承包方无法克服的情况,如不支持承包方的工期顺延权请求,既不符合客观情况,也有违公平。
2、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处理
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对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双方责任大小有争议的,如果不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则应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依据《合同法》第281条的规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改建的,依据《司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三是因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的,则依据《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的精神,该工程质量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或少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因其过错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等损失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包人对导致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四是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承包人仍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因为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既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是建筑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法定义务,其与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工程并无必然联系,对于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也要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和责任。
3、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调整处理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况很复杂,因此,判断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不可能有一个统一而具体的客观标准。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审查判定:
(1)、违约金数额与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之间的比例;
(2)、违约金数额与合同总价款、当事人未履行价款之间的比例;
(3)、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及过错大小;
(4)、违约金数额与违约方所获得的合同利润之间的比例;
(5)、违约的时间长短。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金额一般较大,现阶段建筑行业的利润率较低等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解释(二)》有规定,在无法确定非违约方当事人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合同价款的10%,则可以确定该违约金过高,并予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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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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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是在建筑工地上工作的,现在他需要签一份合同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想问一下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你好,专用条款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针对合同项下的那个工程或者项目所作的有针对性的、不同于通用条款或者将通用条款予以细化的特别约定。
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具体工程,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无论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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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因此,可以把建设工程施工中这些共性的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合同的通用条款,实际工程可以直接原文不加修改的引用。这种做法的优点是直接使用普遍熟悉和流行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效率,保证公平。
以上就是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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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策划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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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自己当老板承包工程,所以让我帮咨询一下建筑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建筑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简称承包人)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
营业执照号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银行开户户名: ;
开户银行、账号: (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专业分包人:(应与营业执照、公章完全一致) (简称分包人)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本项必填,不得删除) ; 营业执照号码: (若完成“三证合一”,提供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若完成“三证合一”,提供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15位国税代码;“三证合一”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银行开户户名: ;
开户银行、账号: (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 ; 资质专业及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与 (以下简称“发包人”)已经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实际情况和承包人施工任务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承包与分包人双方就 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 分包工程地点: ; 分包工程范围: ; 分包工程内容: 等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分包内容,以及完成上述所有分包工程内容的缺陷修复和所有分包工程内容所发生的技术措施、安全质量保障措施、夜间施工措施、雨季施工措施、冬季施工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施工机械设备及人
员调遣、工程材料及设备二次搬运、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保护等, 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一)中主要工作内容。
2.分包合同工期
2.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共 日历天。
2.2因发包人、地方政府、承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施工作业暂停的,工期顺延,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主张窝工停工损失等费用。
2.3根据工程整体进度施工需要,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施工作业范围、内容、数量及期限进行调整,最终以承包人下发的施工作业指令为准,分包人应当服从承包人的统一调整,不得以此调整行为提出增加费用、顺延工期等要求。
3.质量标准
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标准。
4.合同价款
4.1签约合同价(暂定):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其中包括:不含税金额为 元,税款为 元(增值税税率 %)。
5. 法律、标准和规范
5.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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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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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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