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算共同债务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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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算共同债务人吗

一、担保人共同债务人吗

担保人是担保债务的共同债务人,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欠钱不还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有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发生效力,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论债权人是否就债务人的财产实行强制执行。

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主要看在担保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若有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则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债权人起诉的对象也不同:

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

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

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应该先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诉担保人。

2、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

因为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所以担保人是共同债务人。

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担保人以担保财产为取承担债务。

保证担保的,按约定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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