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质权人可否为所有权人,质权人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质权人可否为所有权人,质权人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民法典质权人可否为所有权人,质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质权人可否为所有权人

质权人不同质押财产的的所有权人,但质权人对质押的财产享有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质权人有哪些

权利

(1)占有质物。

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

但是,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2)收取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用于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的清偿。

(3)质权的保全。

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优先受偿。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以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如果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又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5)转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所以质权人不是质押财产的所有权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质权人可否为所有权人,质权人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0****1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民法典中质押权转移所有权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管是质押还是抵押在约定的担保清新,那都是不能够随意转移所有权的。但是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同意转移所有权的话,那么还是可以进行转移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是质权人?存单质押的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担保法》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抵押和质押转移所有权么?
抵押和质押不会转移所有权,担保的期间不能约定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是行使质押权还有抵押权的时候,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可以转移的,按照规定,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抵押财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可包含什么财产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权利质押典当可包含什么财产权利问题解答如下, 《典当管理办法》在经营范围一章中指出了典当行可以经营“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是指当户或第三人将其财产权利凭证将会典当行占有,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根据国家《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目前有些典当公司的业务介绍中,除上述部分品种外,还设有国债、国库券、企业债券;店铺、摊位的经营权、租赁权;版权;应收帐款等。
在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范围中有以下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债权人必须占有债务人的质物,即:债务人必须把典当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债权人或第三人称出质人;债权人享有上述财产的权利,称质权人。
(二)依法可让与的财产权,如以亲属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抚养请求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三)依当事人的特约不得让与的财产权,而第三人知悉有该特约时,该财产权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四)禁止扣押的财产权,如养老金请求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五)特别法明确不得让与、查封或者供作担保的财产权,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六)不动产物权、矿业权、渔业权和水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
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质押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于民间的借贷行为愈发普遍,而且宏观经济形式的变化,也使得借贷双方从亲友、熟人扩大到一些以放贷为业的投资公司、高利贷经营者,这一系列的变化导致民间借贷的事实真伪难辨,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合法性也遭到质疑。
目前,在我国“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
即发生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是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的。究其原因,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环节的合理补充,具有融资方式灵活、手续简便、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可以极大缓解个人紧急资金需求和解决中小企业、个人业主的融资困难问题。
但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游离于法律之外的非法集资、洗钱犯罪、非法经营等刑事犯罪暗藏于其中,需要辨别
其次预先扣息、“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也不应予以保护同时打着民间借贷名义而进行避税或为规避国家“限购、限贷”政策的行为,也不应予以支持。
因此提醒各位在进行借贷时要谨慎行为,识别其中的违法犯罪陷阱,合法融资、合法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质权人和出质人有什么分别?
指的是不同的两种人,也可以说是相对应的身份,出质人是将财物提供出去的人,给自己的债务做担保,质权人是接受占有财物的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以将该财产变卖、拍卖等方式获得自己的钱财,保障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民法典质权人可否为所有权人,质权人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