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全责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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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无牌无证全责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如何处罚的问题带来帮助。
无牌无证全责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牌无证全责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无牌无证全责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讨论。一种情况是交通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那么这种情形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驾驶员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另一种情况是交通事故导致的危害后果较轻,没有造成人员重伤的后果,那么依照罪刑法定原则,这种情况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应当如何处罚

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只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够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

否则,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无牌无证驾驶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建议各位读者在出行过程中远离无牌照车辆。

如果遇到与交通驾驶有关的纠纷,欢迎各位读者到律图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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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无牌无证全责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一方当事人无牌无证,即没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和行驶资格,那么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该当事人可能会被认定为事故的主要责任方。这意味着在事故责任划分时,无牌无证的当事人可能会承担较大的责任,甚至全部责任。若是对新交通法无牌无证全责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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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无牌摩托车被追尾,是不是全责
[律师回复] 无证驾驶摩托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机动车没有任何违章行为正常驾驶的话,一般都会认定摩托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摩托车有人上且机动车有违章行为的话,一般都是同等责任。交警认定责任往往还是根据交强险投保情况来划分,一般机动车都会投保交强险,交强险的赔偿一般都是主要承担责任就要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赔偿且不论责任比例大小,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障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权利。至于责任认定情况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经办交警的水平而定,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扩展资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实线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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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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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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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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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刑事责任追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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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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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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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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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牌的摩托车被货车追尾,请问是货车的全责吗
[律师回复] 无证驾驶摩托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机动车没有任何违章行为正常驾驶的话,一般都会认定摩托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摩托车有人上且机动车有违章行为的话,一般都是同等责任。交警认定责任往往还是根据交强险投保情况来划分,一般机动车都会投保交强险,交强险的赔偿一般都是主要承担责任就要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赔偿且不论责任比例大小,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障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权利。至于责任认定情况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经办交警的水平而定,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扩展资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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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无牌无证全责吗
新交通法无牌无证是否全责不一定,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同的情况其对应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最后划分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不想出问题,那么肯定是需要办齐相关证件后再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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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问题
[律师回复] 关于“因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关键的是看在事故中的所承担的责任,并非所有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在目前责任追究不是十分规范的情况下,你的这个问题更是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发布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来调查处理。 一、事故分类 (一)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一切事故。 1、轻伤:指负伤后,需休息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 2、重伤:指负伤后,根据国家规定经医生诊断为重伤的(本制度指一般重伤)。 3、严重重伤:凡发生下列工伤之一者,定为严重重伤。 ( 1)头部受伤颅骨骨折,需要开颅手术和严重脑震荡的; ( 2)耳部受伤需要切除手术(含单耳)并丧失听觉功能的; ( 3)眼部受伤造成单眼失明的; ( 4)鼻部受伤需要进行切除手术并丧失功能的; ( 5)人体的灼、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包括二度以上); ( 6)内脏受伤:肝、脾、肺、肾、胃等需要进行较大胸腹腔手术或切除其中部分之一的 ( 7)主动脉血管断裂造成严重失血的; ( 8)四肢受伤需要进行截肢的; ( 9)手足受伤:截掉手指或脚趾二个以上的(其中有一个拇指或食指的); ( 10)其它部位受伤导致中枢神经损伤或肌腱损失致残的;(11)有害气体中毒致残的。 4、死亡。 (二)非伤亡事故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个别员工误操作、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中断生产、设备损坏等事故。 1、一般非伤亡事故:指煤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2、重大非伤亡事故:指煤矿二级事故、重大电气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3、特大非伤亡事故:指煤矿一级事故、特大电气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非伤亡事故。 4、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非伤亡事故。 (三)侥幸事故指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但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可分为一般侥幸事故和重大侥幸事故:1、一般侥幸事故是指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侥幸事故。2、重大侥幸事故是指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侥幸事故。 二、责任追究依据 (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三)煤矿安全行政法规; (四)上级有关规定、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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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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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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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无证砍伐多少立方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无证砍伐多少立方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2、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3、《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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