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诉讼财产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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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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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准备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诉讼财产如何分割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准备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诉讼财产如何分割

一、准备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夫妻准备离婚时,如果在紧急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和申请书,向起诉的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二、离婚诉讼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财产分割前,在紧急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和申请书,向起诉的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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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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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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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准备申请财产保全,不知道应该注意一些什么事项。要用什么担保,想要问一下想要申请财产保全用什么担保呢?
[律师回复]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和解除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担保的法律特征。财产保全担保的制度价值在于追求程序正义和维护实体公正,并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中国现行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1]
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如果没有以上条件,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无需办理抵押手续,不影响企业经营所需资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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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因为个人在婚前依法已经取得的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应当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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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
2、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3、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5、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郑州诉讼财产保全担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申请财产保全-郑州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由保全当事人向担保公司提出申请,担保公司向人民提供信用担保,出具担保函。人民对保全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保全措施。
二、财产保全的益处财产保全担保一方面解决了保全当事人自有现金、物业不足的难题,也解决了用自有资金担保占用资金的问题。使保全当事人提出的保全申请能够高效、顺利的得以实现。也避免因对方当事人可能对有关的财产进行转移、隐匿、变卖、毁灭等行为,出现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现象,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顺利执行。
三、受理担保的要求
1、申请人有申请主体资格,已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
2、案件事实基本清楚,证据来源能证明案件事实,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财产保全的标的物确为被申请人所有或享有处分权;
4、申请人信用良好且有还款能力,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四、财产保全担保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担保公司审查资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受理后,担保公司与申请人签署《委托担保合同》;
4、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
5、担保公司向人民出具《担保函》;
6、案件判决生效,担保公司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与解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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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产保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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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婚前财产的分割是需要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决定的。离婚财产和婚前财产都是需要依照双方的之前的协定和协议中的约定严格执行的,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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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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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申请书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诉讼保全申请书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提供证据线索)
申请人:年月日
一、财产保全的种类
1、诉前财产保全:依申请提供担保15天之内要
2、诉讼保全:依申请或职权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
①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
②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提存财物或价款。
诉讼保全申请书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提供证据线索) 申请人:年月日 一、财产保全的种类 1、诉前财产保全:依申请提供担保15天之内要 2、诉讼保全:依申请或职权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 ①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 ②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提存财物或价款。
诉讼保全申请书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诉讼保全申请书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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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提供证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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