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
2.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被刑事拘留后被释放的主要情形如下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4、符合逮捕条件的,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刑事拘留后如果37天都未批捕的话一般是因为没有找到新的证据,所以无法确认其罪名,到了时间后只能释放当事人,如果不批捕也不释放的话那可能就是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
当然这种事情肯定也是大家不愿意发生的,所以在实际生活中,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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