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会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因为有犯罪嫌疑而被警察刑事拘留起来,在被警察刑事拘留之后,很多人也担心自己要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受到法律的处罚,比如被惩罚了坐牢等等,从而是非常非常的害怕。
二、刑事拘留期间能探望吗
可以。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在侦查过程当中已经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之后,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所以具体还是需要根据是否有犯罪的事实来确定。立即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并不是属于最终的定罪量刑的处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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