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财产代管人的变更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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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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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的财产代管人的变更有哪些,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民法典的财产代管人的变更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财产代管人的变更有哪些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的变更】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自然人在自然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以死亡人为民事主体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结束,而且具有不可逆返性。

相比之下,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只是结束被宣告死亡人以原来的住所为中心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在被宣告死亡人实际生存的情况下,其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因宣告死亡而无效;

如果其实际实施的民事行为与宣告死亡产生的法律效果相抵触的,以实际实施的行为为准。

2、结束婚姻关系。

死亡宣告作出后,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当然的解除,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但如果其配偶没有再婚,在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的情况下,婚姻关系自然恢复。

3、开始继承法律关系。

死亡宣告作出后,产生以被宣告死亡人为被继承人的继承法律关系,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在了结被宣告死亡人的其他财产关系后,继承人可以分割剩余财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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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二)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申请书(格式样本见附件2);
(三)经业务主管单位核准的民办学校章程并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七)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八)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开办资金需变更的);
(九)民办学校移交财产协议书复印件(格式样本见附件3);
(十)原《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十一)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表格一式一份。
申请和办理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的程序
1、民办学校在提出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申请前,应当告知债权人、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对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无异议的,民办学校方可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2、民办学校向我局提交申请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的全部材料。
3、我局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的民办学校,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
通过上面关于民办学校更换变更法人该如何变更?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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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变更法人代表流程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二)注: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更改姓名导致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户籍证明;
4、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注: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更改姓名导致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户籍证明;
4、企业法人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该如何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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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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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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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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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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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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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哪些证件,怎么变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 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现实中经常有原法定代表人不愿在变更登记申请书签字的情况,按照此规定:可以由拟任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即可!同时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 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 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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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在一审答辩期间有权提出管辖异议(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获得准许后,应重新给予指定举证期限。依据为《民事证据规则》 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应将同意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书面文件向被告送达,并自被告签收之日起重新计算15天的答辩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时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在该重新计算的答辩期内,被告仍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行使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司法解释对此管辖权提出也有规定:最高《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逾期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含或仲裁机构谁有权主管的管辖异议),视为接受审理而且无异议。 注意: 上述诉讼请求的变更应从严格意义上来解释:即诉讼请求的变更已导致案由(法律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如违约之诉变更为侵权之诉。此外,被告主体个数发生的改变也会发生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如将某个或数个被告撤回导致受理实际上已无管辖权。 小结: 原告在一审时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在新的答辩期内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未重新指定答辩期限,被告应在签收变更后的诉讼请求等书面文件后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在审理前应首先识别管辖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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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商标的代理人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何变更商标的代理人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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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表哥最近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提起了诉讼,想问一下变更抚养权经典代理词要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关于变更抚养权经典代理词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李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一审阶段原告的代理人,通过庭前阅读案件材料,走访有关案件的当事人,参加法庭调查,对办案事实已有了充分了解,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婚生子张甲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一,张甲现在刚满七周岁,从出生到现在都从未离开过自已的母亲。父母离婚本身对于孩子就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如果这时候再强迫年幼的孩子离开母亲,孩子会很难适应这一改变,对其在性格的塑造上会产生致命的影响。而且,本案中,由于孩子刚就读小学,身心都处于重要的成长期,在这个阶段母亲对孩子的关爱是谁(包括爷爷和奶奶)也代替不了的。

二,原告能够提供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原告有固定的工作,收入稳定。而且工作轻松,闲暇时间比较多,时间掌握自由,能够更多的陪伴孩子。而被告的月薪每月才两千元,还不够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由于其父母在北京没有住房,现今在棚户区租房居住,而被告也一直居住在单位的宿舍内,其家庭条件根本不适合孩子居住生活。另外,被告警察的工作性质也决定了其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经常需要出差办案,休息时间不确定,根本没有时间来照顾和陪伴孩子!

三,孩子和原告一起生活,对孩子成长和教育更为有利。原告为了孩子更加健康的长大,献出了自已全部的心血和努力。本来家住大兴,为了孩子在西城上学方便,便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发现孩子对绘画有兴趣,就致力于培养孩子的绘画能力,为孩子寻找最优秀的老师;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就为孩子报名跆拳道兴趣班,无论严寒酷暑,从不间断接送,现在孩子已经取得跆拳道五段的好成绩。同时,从被告的学历水平及工作经历上也可看出,如孩子和其一起生活,可以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四,结合实际情况,法庭应当充分尊重孩子本人的意愿。孩子是最敏感的群体,生活中的细微变化往往会对他们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代理人认为父母双方都应作出最大努力,以对其伤害降到最低。在涉及抚养权这个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孩子对自己愿意与谁一起生活也表现的最为直接。本案中,张甲多次明确表示喜欢和妈妈一起生活,不愿意和妈妈分开,法庭应当对此充分考虑。
二、孩子由被告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一,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水平将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直接影响,被告不良的思想品质根本不适合抚养孩子。
首先,被告思想狭隘,脾气暴躁,在平时的家庭生活中就经常动手殴打原告,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对此,原告向法庭提交了派出所的相关出警记录,足以证明。
其次,上一次的抚养权案以及后来的抚养费案中,被告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多次在庭审中提供虚假陈述,欺骗法官。为了掩盖张甲为原告抚养的事实,被告还让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出庭替自己作伪证(在原告提供的其与被告的录音证据中可以证明)。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被告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单纯的为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是为了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再则,被告什么事情都是以金钱为第一位的考虑,为了金钱,竟然可以打着孩子的名义起诉抚养费,来达到自已赚钱的目的。
最后,被告虽以成年,但什么决定都要回家和母亲商量,平时遇事也是毫无主张,身心极不成熟。综上,原告种种不良表现,足以体现其根本品质就是如此。试想一下,如果孩子由其抚养,会对孩子品质的塑造和未来的健康成长产生多么不利的影响,孩子根本无法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耽误的将是孩子的一生!

二,离婚后,被告一直忙着再婚、找工作的事情,对孩子的事极少过问,更谈不上经常关心和爱护孩子。
被告原为部队军人,离婚后,被告一直忙于再婚、找工作等问题,根本无暇顾及孩子的事务。复员后,由于警察工作性质的原因,更是经常在外值班和加班,根本没有时间照看和关心孩子。好不容易和孩子聚在一起,与孩子沟通接触时完全缺乏耐心,对孩子的教育也是漠不关心。

三,被告认为自己的父母可以帮助照顾孩子的理由不成立。
首先,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是爷爷、奶奶不可替代的,被告把抚养孩子的责任推卸给自己的父母,这本身就是不可取的。
其次,原告父亲仍在工作,靠捡拾垃圾为生,只有被告的母亲身体状况极差,患有多种疾病,根本没有精力照顾孩子。让孩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孩子的未来令人担忧。

四,从原告提交的原、被告双方的录音证据可以显示,被告作为孩子的父亲,同意将抚养权移交给原告,只是由于家庭的压力,不能通过协商,只能能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
父母为孩子的第一抚养人,第一抚养人的意见是决定孩子抚养问题上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意见,被告父母的意见并不能代替和左右孩子父母的意见。原告及代理人认为,既然被告已经明确作出了同意更换抚养权的意思表示,结合本案中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的事实,法院应予采纳。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款;第四条之相关规定,孩子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代理人坚持认为本案婚生子张甲的抚养权应变更为原告抚养。以上代理意见敬请法庭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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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有哪些,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规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法人代表的具体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新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全体股东亲笔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过去工商局要求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法人代表亲自到场,从今年6月开始,法人不必亲自到场,但是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想办法解决。 在变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全体股东在相关法定文件上签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材料才能受理变更事宜。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 4、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租房协议原件也有许多讲究,有的税务局要求贴印花税,还要证明出租人就是产权人,具体要求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最好咨询专业代理公司。 (三)变更质量监督局公司登记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质量监督局登记的公司信息里面有法人代表的信息,所以也应该携带资料去变更登记信息。 (四)变更开户银行法人代表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三证原件; 2、原银行开户许可证;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当公司三证都变更好以后,最后去开户银行去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 4、5两项材料。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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