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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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专利权人实施专利许可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是什么

1、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

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2、排他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3、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4、分许可。

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5、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专利权人实施专利许可的,只有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才能实施。

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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