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多久会开庭
一般是立案后的一个月内就会开庭。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诉讼费是由原告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起诉离婚主要经过三个步骤,首先是起诉阶段,需要由原告负责,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说明诉讼请求;其次是答辩阶段,主要由被告负责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最后是开庭审理阶段,由法院负责,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下达离婚判决书解除婚姻关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