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保险消费投诉由哪个部门监督
客户对银行保险消费进行投诉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国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是全国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单位,对全国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国银保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应当对辖区内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推动辖区内建立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第三十条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第三十一条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设立消费投诉转办服务渠道,方便投诉人反映与银行保险机构的消费纠纷。
二、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协商解决争议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增进彼此了解,强化双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执行合同。
(2)仲裁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
仲裁机构实行“一裁终局”制,其做出的裁决,由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制作仲裁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仲裁协议可以是订立保险合同时列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时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3)诉讼指合同双方将争议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方式。
保险合同纠纷案属民事诉讼法范畴,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相结合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现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与其他诉讼案一样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且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高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申请再审。
第二审判决为最终判决。
一经终审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否则,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客户对银行保险消费进行投诉,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国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各地银行保险机构要要依据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及时对保险消费投诉进行处理,有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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