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借条也是有效的。借款是真实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就算没有写借条债权也会受法律的保护,但放款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这样法院才会受理。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
二、借条如果要想让它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要同时用数字和中文大写,如“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最好精确到日;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但不是必须的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8、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三、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如果双方确实产生了欠款但是没有签署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的,可以通过收集其他方面的证据材料来佐证双方确实存在着借贷的关系。这样也是可以依法通过法律的渠道来向债权人索要相应金额的欠款的,但是必须保证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真实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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