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子女抚养权公证双方都能到场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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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要双方当场的;双方在签订了抚养权协议之后就可以协商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才能确定此协议更具有法律的效力,而且办理公证手续不能委托他人处理,这样才能公证成功。
非婚子女抚养权公证双方都能到场吗?

一、非婚子女抚养权公证双方都能到场吗

抚养权公证需要双方到场,由于签署《确定孩子抚养权协议》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关系可以经当事人申请去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二、申请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②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③申请公证的文书;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⑤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可以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三)、审查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5)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四)、出证

(1)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其他公证材料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2)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五)、送达

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非婚子女与婚生子女所享受到的权利是一样的,双方在协商好抚养权之后是可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同时还需要双方都到场办理,这样才能公证成功,公证之后的协议是更具有法律的效力的,所以,孩子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一般是由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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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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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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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签字。 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妻子签字了。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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