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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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不良资产收购的法律要点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

一、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的要求,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如下:

(一)资产公司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要严格遵守真实性、洁净性和整体性原则,通过评估或估值程序进行市场公允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不得与转让方在转让合同等正式法律文件之外签订或达成影响资产和风险真实完全转移的改变交易结构、风险承担主体及相关权益转移过程等的协议或约定,不得设置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不得违规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

(二)资产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或代理处置不良资产,应当基于商业原则,制定相应的委托代理处置方案并按内部管理流程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不良资产回收价值的最大化。委托方受托方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约定各种形式的实质上由受托方承担清收保底义务的条款。

二、不良资产收购的法律要点有哪些

1、资料审查所审查的资料,是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或资产所有权的有关法律文书,包括:

(1)一般贷款类资产,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证明担保抵押权利存在的其它法律文书等。

(2)以物抵贷类资产。

如抵贷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以物抵贷资产清单等。

(3)涉诉贷款及相应法律文件,如起诉状、上诉状、撤诉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以及破产还贷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和申请执行书、执行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

2、债务人资信调查及现场检查对债务人的资信调查主要应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即:

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组织形态、股本结构、分支机构情况等;

债务人的历史经营情况、对债务的态度、是否有逃废债的倾向等;

现实经营状况、主要经营业务、产品的市场情况、债务人的总体负债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投资情况,以及债权情况等。

现场核查要求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员及法律顾问人员,要结合已有资料所示情况,对企业的住所、人员、资产实物状态、抵押质押资产的存在状态及管理现状等进行实物和资料对照核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

”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公司可以收购不良资产,也可以成立专门的不良资产收购公司,但是要满足上述条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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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情形。
二、金融机构员工贷款诈骗怎么定罪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就应依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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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工作的企业是境外投资金融机构,他们公司准备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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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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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
(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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