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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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留置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什么?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留置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什么?

对于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台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

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

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

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

例如,在审查盗窃、诈骗、走私案件时,要注意追查销赃犯和包庇、窝藏犯,对于已构成窝赃、销赃罪的,也应对窝赃、销赃者一并提起公诉;

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审查有无教唆犯;

审查个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发现团伙犯罪活动;

审查团伙犯罪时更应注意审查有无漏诉其他犯罪成员。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6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我国的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已提起的,要保护被害人的这项权利,没有提起的,应主动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

其次,还要查明国家、集体财产是否因犯罪而遭受损失,如果造成了损失,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

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规制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的,一般情况下,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之后,此时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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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什么?
留置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由人民检察院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在我国的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移交来的刑事案件等进行审查,再审查之后,做出起诉或者是补充侦查的决定,起诉的话要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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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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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后移交检察院多久起诉
检察院接到案件后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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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后多久会移交检察院
[律师回复] 1、刑事拘留没有最短时限的规定,最长的时限是30天,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限是7天,二者合计37天。一般要一个月左右才会定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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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已经醉驾了,现在在法院进行处理了,大家知道醉驾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
  《意见》明确,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对当事人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严格办案时限要求
  《意见》明确,要建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快侦快办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办案协作,严格办案时限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
  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一般多久会移交检察院?
[律师回复] 1、刑事拘留没有最短时限的规定,最长的时限是30天,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限是7天,二者合计37天。一般要一个月左右才会定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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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移交检察院程序是什么
具体程序是:纪委在移交时需要填写《移送案件登记表》,交接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的案件材料包括违纪违法主体的政治面貌和身份信息,主要违纪违法错误事实资料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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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朋友不知道犯了什么事现在被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了 想问一下刑事拘留由人民检察院执行吗 检察院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的程序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拘留的变更和解除。变更或者解除拘留的条件有:
  1)被拘留的人超过法定期限,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是,变更时必须同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或者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即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或者“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才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审查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同时,侦查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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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结束移交检察院多久批捕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复杂案件可延长1-4日。对重大嫌疑分子,如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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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人员移交检察院多久开庭
涉及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通常由检察机关移交法院审判。检察机关需一个月内递交,复杂案件可延期半个月。法院审理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最迟三个月。因此,涉诉案件开庭时间最长预计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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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接下来是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接下来是什么程序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3、侦查
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4、侦查终结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书》、《免予决定书》、《不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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