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罚规定是相当严格的,任何的刑事案件都需要遵循我国的刑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法院对一个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后,如果说这个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案件的原告,还是案件的被告或者是嫌疑人,如果说对于这个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存在异议,或者是不服的情况下,我们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让法院对这个案件予以二审,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一般情况下,就是这个刑事案件的最终判决了。
但是,而二审判决中,二审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案件的当事人根据判决书的规定,是需要向一些人或者是单位部门缴纳一定的罚金的,那么,这个罚金应该怎么去缴纳呢?
很多人对于刑事判决二审生效后如何罚金缴纳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明白,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一个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一点就是,什么是刑事判决书。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谓的刑事判决书,主要就是指我国的人民法院,根据一个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程序,对这个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之后的最终结论,并且法院会根据其查找确认的案件的相关事实以及证据材料,根据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予以定罪量刑的一个书面决定。
此外,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刑事判决书是可以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罚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谓的罚金,主要是指国家法院强制案件的犯罪人,向国家所缴纳的一定数额金钱,这是刑事案件中惩罚方式的一种。
知道了以上的相关概念。
我们下面就来详细分析一下刑事判决二审生效后如何罚金缴纳的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刑事判决二审生效后罚金的缴纳方式而言,这是在法院对这个刑事案件进行二审审判之后,法院会给当事人开一个关于缴纳罚金的明确票据,然后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拿着这个罚金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所指定的银行或者部门去缴纳这个罚金,在当事人缴纳后,银行会给他开据一个缴纳的回执单,当事人需要拿着银行的回执单再提交给受理案件的法院,并且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应该再保留一联罚金回执单,这是为了能够证明当事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罚金,确认自己已经执行完了罚金的这个惩罚。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缴纳罚金而言,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一次性缴纳完毕,而如果说当事人没有办法全部缴纳法院判决的罚金的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一旦发现了这个缴纳罚金的人有了一定的财产,可以缴纳罚金的,法院就可以随时向当事人予以追究,让其主动缴纳罚金。
但是,由于当事人遭遇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不能抗拒的灾祸等等,导致缴纳罚金很有困难,或者是没有能力缴纳罚金的,这样子法院是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个罚金的数额,或者免除这个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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