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下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通常是有效的。但是私下签订协议可能会影响到协议的履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因此,如果是股东之间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那么该协议不光有效,而且能够办理工商登记。但是,如果股东和股东之外的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却没有通知其他股东,即便买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也无法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此时这个股权转让协议是没有办法履行的。
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私下签订的股份协议,如果确实是真实的意愿,并且没有无效的事由,那么这份股东协议是有效力的。如果股东是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话,他们之间想要转让股份,是可以直接去转让的。但是如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转让股份给其他工作人员,那么就需要一半的股东同意之后才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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