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才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8人
专家导读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离婚怎么才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离婚怎么才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

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妇已经有了孩子,但仍然离婚。

当事人离婚后,在财产分配上没有太多的争议,根据相关规定如何分配。

对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

是否取决于经济状况?

这个问题也有不少人想知道,下面听听专家们的意见。

法律界人士认为,法官判决子女抚养权要考虑很多因素。

除非母亲处于极不适于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以及两岁至八岁子女的抚养权,法院通常将抚养权作为给母亲的依据,法院主要参照了在日常生活中谁照顾孩子更多、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

而对于八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由于这一年龄段的人们已有了足够的认识,因此法官将根据子女的意愿作出裁决。

若子女自愿与其母亲一起生活,即使在另一方有更好的生活条件,通常法官也将抚养权授予母亲。

具体对抚养权的归属有何规定?

1.子女年龄:

通常是在两个星期内由女方抚养。

小孩年龄越小,女性就越有可能争取孩子。

实际上,8岁以上(法律规定10岁以上)法官将考虑子女的意愿。

2.子女的性别:

男孩倾向于男性,女孩倾向于女性,两个孩子原则为一人。

3.二人经济状况:

一般经济条件良好可以为子女提供有利的经济基础保障,比较有利于争取子女抚养权。

4.稳定的生活环境:

如果子女始终有一方照料,已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对子女争取抚养权有利。

5.离婚的时候子女在哪一方的身边:

这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要争取抚养子女的权利,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孩子带到身边。

为了子女的抚养权之争,必须尽可能收集更多有利于子女抚养证据,其中包括法庭审理的表现,都是至关重要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怎么才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
一键咨询
  • 174****2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1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怎么才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
父母亲的离异本身对孩子来说,似乎失去了父亲或母亲,但事实上父亲和母亲都已失去。家长要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在生活中教育孩子正确认识自己。不要视自己过高或过低,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展儿童积极的个性和自信,让儿童正确地认识成败。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父母离婚如何降低对孩子的影响?
父母亲的离异本身对孩子来说,似乎失去了父亲或母亲,但事实上父亲和母亲都已失去。家长要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在生活中教育孩子正确认识自己。不要视自己过高或过低,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展儿童积极的个性和自信,让儿童正确地认识成败。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建设工程工程质保金比例降低3% 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在2017年6月7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会议确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二、政策解读根据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如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及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等。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缺陷责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4、新办法对保证金的预留管理也有严格的规定。缺陷责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5、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6、对于预留保证金的比例,新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公司降低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对我有什么影响呢
[律师回复] 断交五险一金对你享受福利的影响。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按年限累计的,养老保险只有在缴满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取终身养老金。如果中途断缴可以补续,但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可以缴费至满15年,还是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断交后你不想交了,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9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单位给你交的20会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为国家做贡献。
、多地缴存养老保险,却没有一个地方超过十年,要回户口地领。按照现行的规定,养老保险要在缴费最长且超过10年的地方办理退领取,若在几个地方缴费且没一个地方缴费超过10年,那么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这也意味着如果你在北上广深等各大城市分别按5000元的基数交了9年零11个月,最后养老保险却要回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只有2000的户口所在地去领。是不是觉得特别亏?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所有保险中最实用也是最重要的,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的缓冲期。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就会清零。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因为有的地方会影响医保的最高报销额度。所以这个保险最好是连接起来。医保如果中断,则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即使后来续交成功,也要再等半年之后,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因为医保是现收现用,当月断缴,次月就不能报销医药费,员工看病就必须全部自费。 tips:医保有固定的缴费年限,女性缴够20年、男性缴够25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一般人是不去领的,因为比较麻烦,如果你是自动辞职失业保险是领不到的。所以一般影响不大。失业后能享受医保吗?前提是你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而且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样才能领取失业金,也才能免费享受医保。
4、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断交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的,因为生育保险一般是缴纳满12个月,并继续缴纳的人才能享受。
5、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即交即用,断交作废。工伤保险是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在没有工作期间断交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但是在工作过程中是必须处于参保状态才能得到保障。
6、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中断期间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规定:连续缴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怎么才能降低影响
立刻联系银行,看能不能私底下解决,如果可以,您所要做的就是要进款还款,不要盲目销卡,要知道这个时候您在销卡就是非常麻烦的。之后的使用当中,您一定要保证能够按时足额的进行还款,这样才有可能在后续的使用当中继续积累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关于信用卡逾期被起诉怎么才能降低影响的详细解答,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
10w+浏览
工程欠款怎么才能降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降低工程欠款 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和市场条件下,施工企业如何规避或者降低这种风险,以最小的资金风险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就成了广大业内人士和企业家最亟待破解的难题。 1、运用法律手段防止风险扩大 控制工程拖欠风险的关键是控制项目的在建过程。在发生拖欠初期,除了口头催讨,更要善于运用国际上通行的函告催讨方式(并做好催讨记录)。在连续催讨无果或拖欠渐增的情况下,对在建项目应及时分析,采取相应自我保护措施。首先应放慢施工进度,对后继资金明显不落实的则应坚决停建。 对资金一时遇到困难,业主要求垫资的,则应协商要求建设方对已欠资金提供第三方的信用担保。如果无法提供,则应选择由建设方提供实物抵(质)押或用该工程开业后的经营权进行抵押的做法。与此同时,施工企业还应争取与建设方达成拖欠资金补偿的书面协议。 对长期拖欠而又未能办妥有关抵押担保手续的,要主动积极地去跟踪建设方的动向。对拖欠款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应不失时机地实行诉讼保全,防止其在施工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建设项目抵押或变卖给第三者,从而避免工程价款优先权对抗消费者买受权的事情发生进而造成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失。 2、按照国际惯例深化中间结算 建筑产品的结算周期很长,造价的争议常导致拖欠款债权不落实,使施工企业诉讼无据。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加强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第一个阶段的工程款。实际上,单纯的合同的尾款数额在整个工程价款中的比例一般不会很高,及时结清每一个阶段的工程款就可以大大降低竣工结算的压力;另一方面,如果进度款不能中间结清,那么施工单位至少要将已欠付的工程过度款的数额与建设方确定下来,这对减少竣工决算的麻烦是有利的,对发生合同纠纷后施工企业寻求法律支持(诉讼或仲裁)也是非常有利的。 3、强调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竣工结算,实际上竣工工程的拖欠款其风险性是很大的,必须在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作为施工企业,首先要收集及整理好原始凭据,抓紧建设方实物供料的结算和已付工程款的核对,为竣工结账创造条件。竣工拖欠一旦发生,清理催讨要落实责任制,并辅以对责任人考核的奖罚激励措施。 为防范风险和加快清欠进程,在建设方资金难以全部清偿的情况下,部分拖欠资金可通过置换成生产经营要素(如将工程房产权作抵押,或转让该工程的房产权或部分房产权,亦可采用控制该工程开业经营后部分股份作为补偿)或者置换成为可以产生效益和现金流量的资产(如采取将建设方的产品、机电车船设备、库存材料、房地产及公司股票、第三方债务的追索作为以物抵款、以股抵款、以债抵款的方式进行评估后依法办理移交过户手续)的方式,或重新签订协议,由建设方延期支付工程拖欠款及相应利息,也可采用让利收款办法,争取提前收回工程拖欠款,所有这些都是可行的。 处理工程欠款的困难点在哪 1、建筑单位异地承建。目前,许多建筑单位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在异地承建施工项目。由此,我们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像这类建筑工地的民工工资纠纷应由谁来管?” 在这一点上,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有关劳动保障监察管辖问题的通知》(浙劳社监[2020]193号)明确规定,“本省用人单位异地经营过程中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监察”。因此,建筑单位异地承建发生工资纠纷的,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管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真正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客观上给劳动监察机构的取证带来了诸多不便,加大了劳动监察的执法成本,由于经费、人员等因素制约,对此类建筑工地劳动纠纷的处理往往十分困难。 2、建筑项目层层分包。在建筑施工领域,工程项目层层分包的情况十分突出。由此产生了建筑单位、各承包人与民工之间错综的三角法律关系,即建筑单位与各承包人依照民事法律构成的承包关系、承包人与民工依照民事法律构成的劳务关系、建筑单位与民工依照劳动法律构成的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单位、项目承包人往往会产生这样的法律误区:建筑单位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他人后,其与下一手承包人之间只须依照承包协议尽其义务,对民工的工资支付行为不须负责。民工工资由其直接雇用的小包头承担支付义务。在这种“链条式”的管理模式下,一旦某一环节出错(如项目承包人克扣工程款、小包头中饱私囊或携款潜逃等),民工工资支付必然产生“亏空”,从而导致民工工资拖欠克扣案件频频发生。 “民工们的血汗钱应该向谁去拿?”为了明确民工工资支付法律关系,规范建筑工地工资支付行为,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建筑行业实行项目承包责任制后劳动关系主体确认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力[1997]51号)规定,“建筑施工单位无论是实行项目承包制还是工程承包制,用工主体都是建筑施工单位的法人”。 据此,在建筑工地工资纠纷中,合法的用工主体只能是具有营业执照的建筑单位;其他任何属于自然人的承包人都只是视为该建筑单位内部的管理人员,不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建筑单位作为合法的用工主体,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和责任感,建立形之有效的劳动用工管理机制,切实负起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而不能认为事不关己,放任不管。 3、用工管理不规范。这是建筑工地劳动纠纷多发的主因。在建筑工地民工工资纠纷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建筑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如前所述,作为民工的合法用工主体,建筑单位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负责,必须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考勤制度、工资支付制度等各项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然而,当前许多建筑单位对此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建筑工地劳动用工管理相当混乱,特别是在人员进出、工时考勤、工资发放等管理环节上,许多建筑单位完全交由小包头一手操作,无所作为,放任自由。招用民工由小包头说了算,不办理招工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由小包头一手办,工时单价不清楚,发放环节不监督。对于有的建筑单位来说,其施工工地上民工究竟有多少,工资究竟有多少,民工领到的工资有多少,根本就是一笔无法说清的“糊涂帐”。建筑单位对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不能有效进行落实、控制和监督,必然导致当前建筑工地拖欠克扣民工工资案件数量持续上升。
低保户买房影响低保吗
[律师回复] 现农村低保标准元人年。一个村的低保户享受的低保金不一样。因为低保金的发放与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纯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商业保险、扶养费、赡养费、存款及存款利息、集体经济分配收入等)相对应,人均纯收入高的,享受低保金少;人均纯收入低的,相对享受低保金多。每个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当地的农村低保一年多少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查看最新的低保标准。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或者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商降低。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
受疫情影响企业是可以降低员工工资的,但前提也是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所降低的报酬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但如果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力的话,那么就应该要正常的发放。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怎么降低降低工资的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铁路降工资最新消息 对于许多铁路职工,尤其年轻的职工来说都有个愿意,就是迫切希望能打破“技能工资”调整“工龄工资”,通过对“工龄工资”的改革实现收入的合理化,同时以支付“技能工资”为技术工种的报酬,以“工龄工资”作为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差异的一个依据,以此来实现企业对职工对企业付出年限的回报,既保护了老职工现有收入的稳定,也促进了新职工对岗位的认同与归属感,间接地实现同工同酬,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带动企业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 对于“技能工资”,现在有许多种说法,在上班之初也曾咨询过单位相关部门,有领导回应,“技能工资”为职工从事本工种的技术津贴。按此说法,对于铁路企业,从事机车钳工的职工“技能工资”当是一个标准,这标准无关年龄,无关工龄,你的工作岗位就是机车钳工,收入状态下,我们都是这一工种当然是同一标准下的技能工资,你的收入区分应在岗位与工龄。 然而似乎有很多从事铁路工作的人都有相同感受,这“技能工资”几乎十几年未曾动过,之前曾有消息称欲打破“技能工资”,改革“工龄工资”,以实现同一岗位下技能工资的同一性,但最终未见改变,只是相应调整了“工龄工资”,如此致使同一工种新老职工“技能工资”相差几百,以我个人为例17年的工龄,上班“技能工资”为193元,17年后仍是193元,问题也在于刚上班的年轻同事也保持了193元,而“工龄工资”只是几十元的差距。在现有调资状态下,只调整在岗岗资,虽实现了同工同酬,但因为“工龄工资”幅度较小,无法实现真正意义的收入合理化。 所谓技能工资,简单地说就是指以员工个人所掌握的知识、技术和所具备的能力为基础来进行工资报酬的支付。 如此说来,同一岗位的职工除岗位工资一样外还要保持技能工资的一致性,但现实状况是许多居于企业的低职人员拿着高技能工资,在同一岗位的职工也拿着不同的技能工资,这一差距的原因只是因为工龄的原因,而后期改革工龄工资已对这部分进行了调整。对于现有只调整在岗岗资的调薪制度下,势必再次形成收入的不合理性。 照此推理,对于技能工资的支付就有些不理解,技能与岗位,技能与工龄之间有何种关系?又或者没有,才会使收入产生因工龄而再生的差异,因岗位不同而工龄相同实现的岗资差异等等…… 笔者以为只有实现收入合理化,打破现有工资条例下的大锅饭,才能调动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更好为企业服务,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怎么才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