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是在拘留所拘留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拘留所条例》
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而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适用目的不同。
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适用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
5、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6、法律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三、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不执行治安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拘留在哪里拘留的这个问题是很好确定的,要看拘留的性质,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都被关押在拘留所,只有刑事拘留才会被关押到看守所。对违法行为人被关押到拘留所以后,家属可以按照拘留所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探视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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