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父母的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失去父母的孩子应该由谁抚养?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失去父母的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抚养的概念抚养,是指长辈对晚辈的供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抚养的条件抚养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友抚养:

一是父母均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二是父母双方均无力抚养子女,三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力抚养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的规定: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也就是《民法典》第五章关于收养的相关规定。

但我国民法典又规定了一项法定抚养义务,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而除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外,其他亲属、朋友对于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并无法定的抚养义务。

不过,其他亲属、朋友主动愿意抚养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的,我国法律也予以鼓励。

抚养人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规定的抚养人的范围非常广泛,并不限于法定抚养义务人,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包括了其他亲属和朋友。

如果其他亲属、朋友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并且更加适合抚养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在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生父母的其他亲属、朋友抚养。

四、抚养的顺序对于抚养的顺序《民法典》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但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生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所承担的是法定抚养义务,可优先于生父母的其他亲属、朋友抚养自己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但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优先抚养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需要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愿意抚养未成年人;

第二,需要具有抚养能力。

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愿意抚养未成年人,而生父母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抚养的,通常情况下,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结合亲疏关系的远近、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等因素综合考察确定抚养人。

同时,我国法律并未对其生父母亲友的抚养规定专门的成立或生效要件,也不要求抚养人履行特定收养程序,只要抚养人从事了人们通常理解的抚养行为,即可认为成立抚养关系。

但是,形成抚养关系的抚养人和被抚养人之间并未建立父母子女关系,也未消除被抚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则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民法典》收养一章的规定。

由此可知,如果亲生父母发生意外,或是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同时也符合上述抚养条件的,可以把自己的孩子交由亲友来抚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失去父母的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6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4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7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失去父母的孩子由谁抚养?
对于抚养的顺序《民法典》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但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生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所承担的是法定抚养义务,可优先于生父母的其他亲属、朋友抚养自己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父母的抚养费由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要承当子女的抚养。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般要给付到子女成年。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并不上纯粹地依照工资收入比例来认定数额。 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也是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是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当然,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给付抚养费,如按年、季度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等。 3、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超出十八周岁的,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例外情况下,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生活的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4、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⑤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⑤-
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㈢、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㈣、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五、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养父母离婚时候,双方都同意收养的,参照第三点,一方擅自收养的,且收养后一直不为对方认可的,由收养一方单独抚养,对方不承担抚养费单方收养实质上是一种无效收养行为
六、(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权⒈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抚养能力的,由父母抚养;⒉父母双方都去世的,或都无抚养能力的,可以由(外)祖父母抚养;⒊父母离婚后,抚养方去世的,另一方可以主张抚养权,该抚养权不属于去世方的父母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要承当子女的抚养。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般要给付到子女成年。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并不上纯粹地依照工资收入比例来认定数额。 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也是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是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当然,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给付抚养费,如按年、季度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等。 3、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超出十八周岁的,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例外情况下,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生活的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4、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失去父母的孩子由谁抚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失去父母的孩子由谁抚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来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要承当子女的抚养。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般要给付到子女成年。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并不上纯粹地依照工资收入比例来认定数额。 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也是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是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当然,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给付抚养费,如按年、季度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等。 3、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超出十八周岁的,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例外情况下,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生活的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4、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要承当子女的抚养。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般要给付到子女成年。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并不上纯粹地依照工资收入比例来认定数额。 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也是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是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当然,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给付抚养费,如按年、季度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等。 3、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超出十八周岁的,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例外情况下,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生活的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4、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来支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要承当子女的抚养。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般要给付到子女成年。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并不上纯粹地依照工资收入比例来认定数额。 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也是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是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当然,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给付抚养费,如按年、季度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等。 3、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超出十八周岁的,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例外情况下,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生活的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4、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孩子失去父母,应该由谁抚养?
对于抚养的顺序《民法典》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但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生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所承担的是法定抚养义务,可优先于生父母的其他亲属、朋友抚养自己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孩子失去父母,应该由谁抚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孩子失去父母,应该由谁抚养?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失去父母的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对于抚养的顺序《民法典》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但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生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所承担的是法定抚养义务,可优先于生父母的其他亲属、朋友抚养自己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律师回复]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放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离婚子女抚养子女若已过哺乳期,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定,如双方经济经济能力、个人素质、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组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情形也应当纳入考量因素之中。
三、已满10周岁子女抚养的问题若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从事与自己年龄相符的法律行为了,当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子女的决定对于确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将有较大的影响作用。
父母离婚对子女的心理状况通常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孩子心灵上的创伤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痊愈。对于离异家庭的子女,怎样确保他们不受到更多的伤害,不仅是整个家庭要考虑的问题,同时也是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在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父母双方都应当谨慎对待,开辟一条对孩子健康成长最有益的途径,避免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当遇到棘手的问题难于解决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分担您的烦恼。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必须由谁抚养。在对子女抚养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做了比较人性化的规定。根据子女的年龄以及子女的意愿来作出判决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失去父母的孩子应该由谁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