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刑事案件指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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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是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有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院进行审查。检察院审查后若是认为证据不足的,可能会讲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根据规定刑事案件指的是什么?

一、根据规定刑事案件指的是什么?

1、刑事案件是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

刑事案件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2、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2)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3、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刑事案件由谁审理?

1、一般刑事案件都有基层法院审理,基层法院审理的好处是:

(1)便于法院了解案情;

(2)便于诉讼参与人出庭,包括被告人、被害人、监护人证人、鉴定人;

(3)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可能会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也有可能不会。不管他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要确定他人确实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是犯罪行为,那么就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之后,需要依法判断具体是属于违法案件、还是属于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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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刑事案件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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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信誉问题,叔叔打算终止和这家工厂继续合作,两人的合同就此结束,根据定义,合同终止具体指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合同法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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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刑事案是什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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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写的很详细、清楚,参考价值很大???? 问一下,文章倒数第二段中“根据六根关规定第30条…”中的“六根关”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人体肋骨共12对24根,是人身体骨骼的构架,保护人体的内脏器官。在车祸案件中,肋骨骨折非常常见,肋骨骨折达到肯定程度的,即可构成伤残。一旦构成伤残,受害人即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事项内容。我国统一的伤残判定准则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依据其限定,肋骨骨折构成伤残的准则包括: 1、六级伤残准则:一侧胸廓成形术后,切除6根以上肋骨; 2、八级伤残准则: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异样愈合; 3、九级伤残准则: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异样愈合; 4、十级伤残准则: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异样愈合。肋骨被撞断几根才可构成伤残d19470由此可知,肋骨骨折6根的,通常可认定为伤残十级。虽然如此,受害人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的具体级别怎样还是应当通过司法判定组织的判定确认。具体来说,在治疗终结后也即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受害人即可委托判定组织进行判定。这里提一提判定时间的选择和判定组织的选择问题,伤残判定时间不宜过早也不宜过晚,否则很有可能影响伤残的得到以及更高级别的伤残,受害人应当联盟案件的要求赔偿方法和要求赔偿难度,具体把握。对于判定组织,受害人应当选择那些易于得到伤残级别并提高伤残级别的判定组织。专家提醒:伤残判定应当在专业交通意外律师的协助下具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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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伯伯家最近发生了一些状况,可以有一笔遗产继承,咨询一下什么是指定继承呢?
[律师回复]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二、股权继承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这是什么是指定继承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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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指的是什么?
根据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指的是,行为人对当事人的网络域名注册已经造成了侵权。原告需要侵犯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要求当事人,按照侵权的后果来进行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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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你好律师,我最近老听别人有提到这个什么所谓的不当得利,我不是很清楚,请问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吗?
[律师回复]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类型: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返还方式:
1. 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 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诉讼: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没有理由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仍为合同解除生效时。这也是它不同于合同无效场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之处。
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一,受益人为善意时,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二,受益人为恶意时,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

三,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I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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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想要通过立遗嘱处置自己的遗产,请问下根据律师指导你如何写遗嘱的吗?
[律师回复] 立遗嘱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经过公证的遗嘱有效且效力最高。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
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
2、伪造的遗嘱无效。
  1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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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刑事案件分几种
刑事案件分成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两种类型,但是自诉案件比较少,像侮辱罪,诽谤罪,侵占罪等都是自诉案件,除了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外,其余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下文将详细介绍刑事案件分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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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中指断一根筋无名指断一根筋和一根神经线小拇指断一根筋能评几级
[律师回复] 根据描述是没有达到十级伤残,所以初步判定为无伤残等级,但是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rnrn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rnrn无伤残等级赔偿主要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生活费补贴,单位支付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rnrn依据《社会保险法》rn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r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r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r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r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r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r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nrn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rn(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rn(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n(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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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刑事案件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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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找的发放刷单任务的人,根据他的指示买了一个在线教程。店家把教程发过来后,我确认收货了。到了返款时微信发放任务的人消失了,店家教程是数字化商品为由不退款,我该怎么办啊啊。
[律师回复] 刷单任务本身就是属于违法的,对方的是不会退还的,但是可以报警处理,达到标准的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诈骗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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