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名贷款可能涉嫌犯骗取贷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骗取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
(1)骗取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给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
(4)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包括主观要件不同、两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等。
1、主观要件不同
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虽然两罪采取的手段相似,但主观目的不同。骗取贷款罪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因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为取得贷款而采用了非法手段,有归还的意愿。而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意图就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贷款并非法占有。
2、两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
骗取贷款罪得情节标准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者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等情形。而贷款诈骗只要骗取贷款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对情节的规定均为加重处罚情形。
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若是想要向银行贷款,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不满足条件的情形,也不得借名贷款,否则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是涉嫌犯了骗取贷款罪。任何被法院认定为罪名成立的情形,不管是否被法院判刑,都会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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