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有什么影响?
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检察院不起诉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对不起诉的情形包括:
1、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2、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4、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6、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二、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检察院不起诉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具有起诉的主体资格;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检察院不起诉提起刑事自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自诉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
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六、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中相对不起诉没有影响,不过,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受害人有争议的仍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但提起刑事自诉时需要提供被告方构成犯罪的证明材料,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方的定罪证据由自诉人自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