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属于什么案由?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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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诉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如果是债务人欠钱不还的,那么债权人可以以债权债务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予以受理,如果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就会裁定驳回起诉。
起诉欠钱不还属于什么案由?

欠钱不还的案由一般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要求对方还款,而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是指由逾期贷款造成的罚息利息,具体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仲裁。

要收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发货验收单、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主张了。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玩失踪了,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请执行。欠款不还的,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依照上述情况,向对方主张偿还欠款还在诉讼时效内。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

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相应的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运用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债权人可以催告债务人尽快的偿还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仍然不偿还的,那么就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是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督促其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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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第8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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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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