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和无意伤害一样吗
有区别;最主要的是看犯罪人的主观是怎么样的,如果他是以杀死人为目的,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并未出现死亡的结果,则为故意杀人罪未遂定
如果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伤害他人而不是要杀死他的话,就定故意伤害罪。
至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原则上仍然属于故意伤害罪,但量刑上要从重,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结果加重犯,即实施了基本的犯罪行为,却发生了犯意以外的结果,应该按故意伤害罪从中处罚。 至于故意杀人罪嘛,就更好区分了,主观上是故意,目的是致人死亡,且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就成立了完整的故意杀人罪了。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四)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和无意伤害两种是属于完全不同的主观要件,一种是属于故意,而另一种是属于过失,两者在处罚上面都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执法人员在确定违法的行为时就会结合不同的情形来确定,这样才能让当事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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