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认定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出轨就可以主张离婚赔偿吗
按规定,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
1、一方重婚的;
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过,因为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与“与他人同居”不属于同一概念,因为“同居”要求长久、稳定的共同生活,而一方出轨可能没有跟他人同居,所以,一方出轨并不一定符合以上法定情形。
因此,一方出轨并与婚姻第三者同居,属于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赔偿,并且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并且,法院会按照以下因素确定离婚赔偿的数额: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反之,一方出轨但是未跟他人同居,原则上法院将难以支持离婚赔偿的请求。
不过,如果离婚双方对赔偿达成一致,也可以拿到离婚赔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认定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受害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中如何界定以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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