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

一、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

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合法的。

收押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收押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收押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刑事诉讼中,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对犯罪事实的要求也不同。

侦查阶段考虑是否采取逮捕措施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是否应该采取逮捕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所以采取逮捕措施的条件只要求两个最基本的内容:

发生犯罪行为——解决了适用逮捕措施的客观基础问题;

是犯罪嫌疑人所为——解决了逮捕措施的适用对象问题。

至于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内容,在适用逮捕措施时不必证明。

这里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3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这些详尽的规定表明逮捕犯罪嫌疑人,从证据的量上讲要求“充足”,否则便不符合逮捕条件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在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

把“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规定为逮捕的条件之一,是根据罪刑相当原则提出的。

如果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逮捕的羁押期限要折抵刑期;

但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在刑事诉讼中便没必要把他逮捕羁押起来。

虽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如果根据这种犯罪事实只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则仍然不能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而不是肯定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如何判断是否可能判处以上刑罚,主要根据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

实践中,如果根据当时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判断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要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人民法院审判时综合考虑其他量刑因素,判处被告人徒刑以下刑罚的,不能认为是错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侦查阶段的收押一般情况下就是刑事拘留或逮捕,但谁也不能准确的说收押就等于判刑,但公安机关的收押行为肯定是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才行的。

再次被公安机关收押这也应该是犯罪嫌疑人能够预想得到的结果,因为做错

再次被公安机关收押这也应该是犯罪嫌疑人能够预想得到的结果,因为做错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5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
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合法的。因为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已经消失了。所以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负责将其收押,这也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定程序的情况,完全是属于符合法律规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案件在公安阶段在侦查阶段,侦查期内检察院会受理吗,
[律师回复] 你好, 一、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中服刑,在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去服刑。
  在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逮捕的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不是合法?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不是合法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执行阶段,能否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表时间::10:56案件情况:1997年,某银行(以下简称甲方)向某工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发放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某燃料公司作为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对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该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款期限届满,乙方未按约还款。甲方向人民了乙方,要求其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本案经人民判决,判定乙方应承担还款义务,现判决已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甲方发现对乙方已停业,且无任何可执行的财产。此时,甲方可否以丙方为被告,向人民提讼,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不同观点:对于债权人能否丙方,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丙方。所持理由是:根据我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明确了债权人可以债务人,也可以保证人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生效判决对主债务人执行不能时,可以对保证人另行。否则,保证的设定将会失去存在的必要性。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能对丙方提出。所持的理由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是不可分之债。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债务,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甲方在选择乙方偿还1500万元的全部债务后,在事实上已经放弃了对保证诉权的行使。甲方在判决执行乙方不能时,再丙方,就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审判原则。因此,执行阶段,甲方不能再行丙方。笔者观点:针对上述两种不同的意见,本人浅谈自己的观点如下:

一,要明确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相比,不具有保证的补充性,即连带责任保证人不具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人同债务人一样,都负有同时履行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即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属于同一个债务。结合本案,债权人甲方可以对债务人乙方和连带责任保证人丙方提起共同诉讼,要求乙方和丙方共同承担1500万元的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同时,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连带责任保证人单独偿还1500万元全部债务。此时,主债务与保证债务都属于同一债务,即全部债务1500万元。而在本案中,甲方在请求乙方偿还1500万元全部债务的判决生效后,甲方对于1500万元的请求权已经用尽,其要求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偿还1500万元的请求权已随着主债权判决而丧失,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故不能再要求丙方承担1500万元的保证债务。

二,要清楚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是一个诉讼,不是两个诉讼。无论债权人是向主债务人主张主债权,还是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对债权人而言都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结合本案看来,甲方无论是向乙方,还是向丙方主张债权,都是为了实现1500万元的债权。故,甲方若在向乙方主张的1500万元的主债权的判决生效后,在150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已经判定由乙方全部承担后,再次向丙方主张1500万元的保证债权,则是形成了对一个债权提出两次诉讼请求的情形。对此,我国法律是不予以支持。

三,明确“一事不再理”审判原则指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以及正在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也即对于同一行为,在正在审理过程中,或者在作出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后,不允许当事人再次启动新的诉讼程序。结合本案情况,保证债权是基于甲方的债权保护所设定的,是否行使保证债权,由甲方决定。在判定主债权由乙方来全部偿的判决已经生效后,甲方再对丙方提出,则严重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审判原则。在此种情形下,甲方再丙方来偿还1500万元的保证债务,明显不妥。

四,有的观点认为,在执行阶段保证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但本人认为,债权人是否行使保证债权,由债权人决定。在本案中,甲方选择了只乙方,不丙方,是认为只乙方就可实现自己的全部债权,因此,甲方在事实上就放弃了对保证诉权的行使。在甲方放弃对丙方提出的情形下,不通知丙方参与本案诉讼,是对甲方处分诉权的认可,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综合上述观点,本人认为在保证合同纠纷诉讼中,债权人对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可以合并主张提讼,也可以在主债务或保证债务中,选择其中一项提讼,但不能就其享有的全部债权,在对主债务人提讼并经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全部债权为依据,对保证债务人再提讼。故本人认同第二种意见,即在执行阶段,债权人不能再行保证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案件批捕阶段是走到哪个阶段了?
刑事案件批捕阶段就是走到了审查起诉的阶段;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所拥有的权利,在证据是否齐全的情况下决定是否给予起诉,如果在侦查的过程中证据不齐全的话,那么还可以进行退侦,重新找齐证据来进行审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安阶段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是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安阶段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是多久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阶段被公安上门带走是否合法?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