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继承放弃的条件有哪些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4、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翻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
二、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
5、房产证复印件。
三、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
继承放弃是属于继承者所拥有的权利,一般在确定放弃继承权时,就需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提出来,同时也需要由本人亲自作出的决定,这样才能放弃成功,如果本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作出放弃的决定,那么就会视为接受了这笔遗产,这都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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