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么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么办

父母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离婚诉讼审理期间,父母都不要孩子的,法院会先先行裁定一方抚养孩子;

2、离婚诉讼审理阶段,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人。

并且,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双方的基本条件,比如个人收入;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3)孩子的生活环境;

(4)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意见。

实际中,还有将孩子交由其爷爷奶奶抚养的,但父母都要尽抚养义务,交付法定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父母未支付抚养费的,或者支付的抚养费不够的,爷爷奶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双方尽快支付足额的抚养费。

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强制性的,如果父母对孩子不管不问,很可能构成遗弃,甚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可以送养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根据这一规定,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对孩子的送养,也应由生父生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一方单独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这原本是两个成年人的选择,结果不应该让无辜的孩子来承担,他们何错之有?无论是好聚好散,还是起诉离婚,身为父母都应该安顿好孩子,尽量减少家庭分崩离析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6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成都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都要孩子,孩子判给谁
[律师回复] 一般会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的依据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两个都吸毒,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两个都吸毒,离婚孩子会判给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果通过离婚孩子会判给那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如下几种情况: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上所述,如果在你们夫妻双方均要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几个方面的证据: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3)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4)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5)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6)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8)10周岁(含)以上子女自己提出意愿跟随男方的。
二、离婚后有那些法律义务?1、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含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三、财产怎么分配?原则: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共同所有。因财产分配的情况很多,财产的类别也很多,故只能列举以下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么办
父母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1、离婚诉讼审理期间,父母都不要孩子的,法院会先先行裁定一方抚养孩子;2、离婚诉讼审理阶段,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后买房写夫妻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后买房写夫妻谁的名字都一样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有区别了,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新婚姻法出台以后,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房屋的产权进行变更转移,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款。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的情况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9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双方都是离异女,有孩子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这种情况,如果两个人都要孩子,孩子2周岁肯定是判给女方。男方只有在女方不要的前提下,才会判孩子归男方。两个人都不要。那么孩子还是判女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夫妻离婚孩子八周岁双方都挣孩子该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离婚孩子八周岁双方都挣孩子该归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样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样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判给谁的几率大
[律师回复] 一般会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的依据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双方都有精神病, 一般离婚时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脯乳期和不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会判给女方,其他情况由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成都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成都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时都没有正式工作的,孩子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样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样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后房产谁的权益谁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尽管我国的房价,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高的,但是为了结婚,大家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购得一套房子。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结婚以后,没能很好的处理好婚姻生活当中的一些问题,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离婚以后,房子的产权肯定是大家争夺的一部分,那么如果夫妻离婚房屋谁优先呢如果夫妻离婚房屋谁优先
一、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婚后房产离婚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夫妻离婚孩子谁都不要怎么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