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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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走私罪立案标准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走私罪的犯罪构成

1、走私毒品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2、走私毒品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3、走私毒品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等活动,严禁非法走私毒品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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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有立案标准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走私毒品罪有立案标准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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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走私制毒物品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2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构成制毒物品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 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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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制毒物品罪如何立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2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构成制毒物品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 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2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构成制毒物品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 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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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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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2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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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走私毒品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淫秽物品罪的认定nn 1、在主观方面,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淫秽物品罪。如果物品的数量又较小,只能认定为一般行为。其次,即使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但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或传播,也不能认为其构成淫秽物品罪。nn 2、在客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所的并非淫秽物品,不能认定构成本罪,一些格调不高,对人们身心健康有一定毒害,但整体上看不属于淫秽物品的物品,一般不构成犯罪。n 3、从数量上看,尽管本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n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nn犯本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n 1、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淫秽的、录像带、录音带、、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 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斯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n 4、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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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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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走私毒品大麻罪怎么处罚的,走私毒品大麻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毒品刑法规定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六条 【毒品犯罪的再犯】因、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下同)鸦片、、吗啡、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5.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二百五十株(相当于生鸦片一两)以上的,以制造毒品罪立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立为重大案件: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五百克以上,十克以上以及同等数量的假毒品的。 2.境内外犯罪分子互相勾结,入出国境贩毒的。 3.组织贩毒集团,长途贩运、倒卖毒品的。 4.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屡教不改的。 5.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二千五百株(相当于生鸦片十两)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五千克以上,五十克以上的。 2.武装贩运、毒品的。 3.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并以暴力抗拒检查或拒捕的。 4.组织或参与国际贩毒集团、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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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和走私贩卖运输制作毒品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毒品是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境的行为,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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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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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2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构成制毒物品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
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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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2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构成制毒物品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 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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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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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2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构成制毒物品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 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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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走私毒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一个朋友最近为了赚钱在走私毛皮,我很担心他
[律师回复]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四种行为方式,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因行为方式而异。
1、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2、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3、运输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
4、制造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制造毒品罪应以实际上制造罪品为既遂标准,至于制造出来的毒品数量多少、纯度高低等,都不影响既遂的成立。着手制造毒品后,没有实际上制造出毒品的,则是制造毒品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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